记者5月2日从开化县人民检察院获悉,因非法捕鸟,开化3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狩猎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被他们非法捕捉的,是禁止捕猎的浙江省重点保护动物“红嘴相思鸟”,数量多达440只。
红嘴相思鸟,民间又俗称红嘴鸟、红嘴玉、五彩相思鸟等,是一种小型鸟类,体长13厘米-16厘米,平均寿命约10年,其嘴赤红色,上体暗灰绿色,耳羽浅灰色或橄榄灰色,两翅有黄色和红色翅斑。
这种鸟十分恩爱,雄鸟和雌鸟几乎形影不离。记者查询发现,在浙江省林业厅和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于2016年发布的《浙江最美鸟类评选结果公告》中,红嘴相思鸟荣膺“浙江五大爱情之鸟”榜首。
因为羽毛颜色艳丽、鸣声婉转动听,红嘴相思鸟是世界各地著名的笼养观赏鸟之一。但随着被大量捕捉,其种群数量已显著减少,是易濒危野生动物,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红嘴相思鸟在我国分布较广,杭州市淳安县还是“中国红嘴相思鸟之乡”,紧邻淳安的衢州开化也有它的踪影。而本案中的这440只红嘴相思鸟,就是在开化县华埠镇一处山场里被捕捉的。
开化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非法捕捉这些“爱情之鸟”的人,均为开化县华埠镇某村村民,分别是68岁的江某甲、67岁的江某乙、70岁的江某丙。
据公安机关调查,2014年11月至2016年11月,江某甲、江某乙、江某丙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无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之下,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擅自携带粘鸟网,先后两次在本村一处山场设网捉鸟,共非法捕捉红嘴相思鸟440只。
捉到这些红嘴相思鸟后,3人以每只3元的价格,分两次将这些小鸟销售给了临安人胡某,共获利1320元。而胡某则将这些小鸟运往别处,再以每只10元的价格批发销售。
2016年11月3日晚,装有其中一批260只红嘴相思鸟的小货车被杭州市淳安县森林公安局在一处卡口查获,犯罪嫌疑人胡某被抓获。根据胡某供述,公安机关随后又将江某甲、江某乙、江某丙抓获。
目前,因非法捕捉浙江省重点保护动物“红嘴相思鸟”的行为涉嫌非法狩猎罪,江某甲、江某乙、江某丙已被取保候审,该案也已被移送开化县检察院,等待检察机关审查后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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