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客运价格要调整了。
近日,衢州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市区范围内农村道路客运价格的通知》。
通知上说——
近年来,由于人工工资等营运成本增长较快,而客流量呈逐年下降趋势,造成市区范围内农村道路客运经营困难,为促进农村道路客运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完善交通运输价格机制的要求和市区范围内农村道路客运市场实际情况,在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成本监审、并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区范围内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范围内农村道路班车客运运价不分车型均调整到 0.30元/人千米(已含旅客站务费)。对客流量少、经营亏损严重,群众确有需求的个别农村客运支线、拟实行基础里程上按距离加价的农村客运线路,客运票价可以按照一线一申报原则,由农村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报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二、农村道路班车客运票价由班车运价、计费里程、车辆通行费组成。计算公式为:
客运票价=班车运价×计费里程+每客票车辆通行费。其中:计费里程依据省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浙江省公路营运里程图表》确定。因道路新建、改建及临时绕道等原因,实际营运线路里程发生较大变化需要变更的,由交通主管部门确定。
车辆通行费按营运车辆实载率50%测算。计算公式为: 每客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行费总额÷(核定座位数×50%)。
三、客票的票面金额以元为单位,每张客票起码票价 2元。尾数处理为:以元进整,四舍五入。
四、身高1.20米以下、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乘车免票。
身高1.20-1.50(含)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半票(尾数为0.5元的,进整为1元)。
成人及身高超过1.5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
各类乘车优惠对象,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运价调整后,各农村道路客运经营企业应按本通知的规定,制定好各条线路站点的票价,以阶梯式价格表的形式上报市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后执行。
票价调整执行前,各企业应提前15日向社会公示,并按照有关规定,在营运车辆醒目位置做好线路站点票价的明码标价工作。
六、本通知自2017年7月15日起执行。原《衢州市物价局、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市区范围内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的通知》(衢价服〔2011〕105号)同时废止。
(原标题《定了!衢城范围内农村道路客运要调价 调多少?》。编辑赵璐洁 梅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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