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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首次认定龙头和标杆企业各50家
2018年09月06日 15:24:44 来源: 衢州日报 王继红 胡周迪

  9月5日,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日前,衢州市首次认定龙头和标杆企业各50家,其中认定主要条件包括诚信度、示范性和创新性。

  今年4月,衢州市制定出台《龙头和标杆企业培育政策、竞争性分配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明确龙头培育企业,必须是上年度年产值5亿元以上(含),或年产值3亿元以上且纳税总额排名全市前50名,或注册地在衢州的上市挂牌工业企业;杆标企业必须是上年度产值1-5亿元且纳税总额排名全市前100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且核心专利技术在国内外居于领先地位的工业企业,以及注册地在衢州的新三板挂牌工业企业。

  “龙头企业突出企业贡献与规模,具有示范性、带动性;标杆企业突出成长性、创新性,以及诚信度,是认定主要条件。”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入围的50家龙头企业和50家标杆企业将获得工业投资、工厂物联网、智能制造、研发投入、并购重组等项目补助,同时,企业发起的产业基金,衢州市绿色产业基金将给予优先股投资。

  据悉,衢州市以往也曾评定龙头企业,但属于荣誉称号性质,今年龙头和标杆企业与竞争性分配财政专项资金紧密结合,其中市本级仅投资方面就将兑现近5000万元的专项奖励。

  “可以享受相关政策的不仅是龙头和标杆这100家企业,还包括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轮利好政策,结合衢州市一批集团公司发展势头良好,发展领域不断拓展等实际情况,政策吸纳了余杭等地先进经验,覆盖面扩大到集团公司范围,即获得龙头和标杆企业的集团公司,在衢投资制造业的子公司也可享受奖励、扶持政策。

标签: 标杆企业;龙头;诚信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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