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5日讯(钱江晚报记者 汪子芳 )同一幢住宅楼,6楼以上的住户可以用电梯,1至5楼的住户只能爬楼梯。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绍兴市袍江经济开发区的鸿通金都小区。
不久前,该小区的一位住户在网上发帖说:自己的父母年迈,住在5楼却不能坐电梯,她觉得很不合理。另外,“五楼和六楼之间,还有一扇大铁门隔断,万一发生火灾,岂不是逃生通道都堵死了?”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了解到,从2004年小区交付算起,这样的情况,已经存在了12年。
■现场体验
同一幢楼居民
两个门两种进出方式
鸿通金都小区共有33幢居民楼,其中5幢楼为11层的小高层。另外28幢楼为六层建筑,没有安装电梯。
钱江晚报记者进入其中一幢小高层,从1楼爬到5楼,都没有发现电梯间。
在5楼和6楼之间,有一道绿色的铁门,锁孔设在六楼一侧。目前,这扇铁门已被人撬开。
上到6楼后,终于看见了电梯间,但电梯里没有设置2—5楼的按钮。记者坐电梯下到1楼,发现到了另外一个门,上面有单独的门禁,仅限6楼以上住户进出。
家住5楼的沈先生告诉钱江晚报记者,5幢小高层都是这样的情况:1—5楼住户,走南门,楼梯上下;6—11楼住户,走北门,坐电梯。
“电梯只有六楼以上的住户可以用,五楼以下连电梯间都没有,只有光秃秃的一面墙。”沈先生说。
家住某幢小高层8楼的邢先生告诉钱江晚报记者,自从2008年搬进小区之后,他都是坐电梯上下,和1—5楼的居民几乎没有照过面。
他听说,1—5楼的住户曾多次向物业反映,希望能乘坐电梯,但都没有结果,“同一幢楼搞出这样的区别,心里难免会有些不舒服。”
■部门解释
6楼以下都是拆迁户
不开通电梯是“为了公平”
小区物管主任周关土告诉记者,小高层住户的这种区分,是历史原因造成的。
他说,鸿通金都小区建成于2004年6月,绝大部分是拆迁安置房,共安置了近10个村子的2800多位居民。
其中5幢小高层属于混合形式,1—2楼为经营性用房,3—5楼是拆迁安置房,6楼以上才是商品房,“按照最初的安置规定,3—5楼的拆迁户没有电梯。”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安置规定?袍江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基于当时的情况,实行的一项人性化措施。
据介绍,鸿通金都小区袍江区第一批拆迁安置房,以国有土地出让回购的方式进行安置。当时为了平衡统一,政府使用了“类多层”的安置方式。
也就是说,小高层里的108户回迁户,按照其他多层进行回购安置。在实际使用面积相同的情况下,小高层住户多出来的公摊面积,由管委会和镇政府买单,并享受和其他多层同样的物业管理、缴纳同样的物业费。
“其他多层都没有电梯,为了公平起见,小高层里回购的安置房,也没有安装电梯。”该负责人说。
■解决方案
开通电梯需楼上楼下协商
并承担相同的运行费用
除了不能享受电梯,安置房和商品房的物业公司和管理方式也不一样。周关土说,在5楼和6楼之间安装铁门,就是为了方便进行区分管理。
直到近几年,因为消防安全的原因,小区物管才将门锁撬开。
钱江晚报记者了解到,由于小区商品房入住率不高,商品房的物业公司去年已经搬走。目前,镇政府和小区管委会正在筹建统一的物业管理和监管措施。
对于电梯问题,袍江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6楼以下的住户要使用电梯,可以和6楼以上的住户协商,共同承担电梯运行的费用,缴纳和商品房住户相同的物业费。”
不过,能否开通电梯间,还要考虑建筑本身的承重结构、电梯大小等问题,需要专业机构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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