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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为因病致贫人员减免医药费 一本帮扶证传递民生情
2016年08月05日 09:30:02 来源: 浙江日报

  浙江在线8月5日讯 诸暨山下湖镇的詹丽清,7年前被确诊为肠癌,让原本属于小康水平的家庭陷入了困境。半个月前,她领到了一本“因病致贫人员证”,凭此证,本人单独可享受和低保边缘户一样的医疗救助政策。

  詹丽清对这本帮扶证赞不绝口,“使用后医药费减免了65%。”现在,詹丽清心态好了不少,病情也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今年初,诸暨市民政局从完善城乡困难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出发,在充分走访调研、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考虑一部分身患重病但因收入等原因无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无力承担医药费的人员,开创性地设立了这个被当地百姓称为帮扶证的工作机制。

  据了解,今年5月至今,诸暨已陆续发出39本因病致贫人员证,精准帮扶患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

  精准帮扶,及时救助

  “我们已经欠债20多万元了。”詹丽清告诉记者。2011年被确诊为肠癌的她,为治病花费了不少钱。

  詹丽清向山下湖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申请低保户,但是因为她儿子和儿媳妇现有收入超出低保标准,并没有申请成功。面对一张张增加的医院收费单,詹丽清说,自己每天睡觉前,都不敢想第二天会怎么样。

  最近,詹丽清开始有了笑容,也不再天天为医药费发愁。这一切,只因为山下湖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的一次到访。

  7月初,山下湖镇民政办的工作人员来到詹丽清家。“因为詹丽清申请过低保,所以我们对他们家的情况都调查和审核过。”工作人员说,帮扶证政策出来后,立刻想到了她。

  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詹丽清填写了申请审批表。诸暨市民政局收到詹丽清的申请后,对她的家庭整体收入情况、家庭财产等进行调查评估,确定其情况符合要求后,及时通过了她的申请。

  7月14日,詹丽清通过了因病致贫人员的申请,拿到了证。“我去医院使用了一次,以前住院要5000元左右,现在只要1000元。”詹丽清说,以前一次的花费现在可以抵三次,大大减轻了我们家的压力。

  统一结算,减免费用

  诸暨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日常走访调研的过程中发现,身患重病却无力承担医药费用的人有许多。其中不乏像詹丽清家这样,因收入等原因无法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最终因病致贫。

  “为切实缓解这部分人的看病压力,今年初,我们出台了政策,为他们开辟了申请渠道。”工作人员说。

  家住店口镇口牛皋社区六村的冯兆良,今年65岁,检查出尿毒症已经有6年时间了。“每个月都要做腹透、血透、吃药,处处需要钱。”多年来,这些费用对冯兆良一家来说,就像是一座大山压在身上,让他喘不过气。

  “工作人员说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减免医药费,我立刻就申请了。”冯兆良说,6月20日,他成为首批获得帮扶证的市民。

  6月27日,冯兆良第一次在诸暨市中医院使用了这本证。“1800元左右的医药费,使用这本证后,实际支付了500元。”冯兆良说,“就拿自己最常用的腹膜透析液来说,以前自己要掏9元钱,现在不到3元了,这比原来的医药费便宜了近三分之二。”

  冯兆良告诉记者,在诸暨惠民医院使用此证时,医药费直接给打了折。“我出示了这本证后,医院直接就帮我减免了65%的医药费,真的很方便!”冯兆良说,自己已经使用了2次,共减免医药费3000元左右。

  综合评估,定期复核

  据了解,帮扶证不同于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的申请,而是将目标切实对准了因生病而生活困难的群众。

  “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只看家庭的收入,不参考家庭收入和支出的差值。”诸暨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在审核因病致贫人员时,首先会考虑其家庭申请前12个月内的收入与支出差额,“当家庭年收入减去大病医疗自负费用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945元,且家庭财产符合低保边缘状况的,就符合申请条件之一了。”

  据了解,帮扶证只享受单项医疗救助,即在惠民医院优惠、民政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资助等医疗待遇上与低保边缘对象保持一致。“这本证能在诸暨境内医院使用。”工作人员说。

  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提到,帮扶证申请下来后,也并非一劳永逸,民政局会对帮扶证人员进行定期复核,确认他们适不适合继续拥有这本证。

标签: 帮扶;贫困;救助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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