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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城市管理标准出台 每一条规定都很详细
2016年12月07日 10:40:38 来源: 绍兴晚报 记者 汤帆 

  浙江在线12月7日讯 城市道路及公共区域责任区地面垃圾停留不超过5分钟;屋顶广告基本色调、整体造型、尺度、风格等要素应与建筑相协调,不得破坏建筑自身特色和风格;公共卫生间免费开放时间24小时,保洁时间12小时以上……

  近日,绍兴市颁布《绍兴市城市管理工作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

  《标准》对每一项管理都有详细规定,涵盖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例如城市道路保洁,《标准》规定采取普扫加巡回保洁模式,城市道路普扫每天2次,人工保洁每天不少于16小时,其中,主干道清扫保洁时间≥18小时,次干道清扫保洁时间≥16小时,其他道路清扫保洁时间≥12小时。主干道洒水防尘作业每天4次、清洗每2天1次,次干道及支路洒水防尘作业每天3次,清洗每周2次。

  除了城市管理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外,《标准》对行政执法程序、适用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等进行了严格规定。《标准》还明确提出执法人员“十不准”“五大禁令”;明确协勤人员“十不准”以及用语规范与执法忌语。


标签: 绍兴;城市管理标准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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