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绍兴 正文
“六小龄童”屡被恶意抢注商标 大师兄有点招架不住
2016年12月23日 14:27:03 来源: 柯桥日报 记者 吕福安 

  浙江在线12月23日讯 近日,祖籍绍兴,出生于绍剧猴王世家的六小龄童(章金莱),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为即将到期的商标续展。

  此前,他收到了一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异议裁定书》,对2011年3月广东汕头有人以“六小龄童”的名字注册商标曾获得初审公告一事,作出不予核准注册的裁决。虽然拿到了这份裁决书,但六小龄童心中仍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因为近几年来,许多企业或个人,以“六小龄童”相近或相似名字注册的商标不断出现,他为此发出《是否属于恶意注册?敬请海内外的网民评论》微博,向网友们征求好的建议,如何避免商标遭恶意注册。

  艺名屡屡被抢注商标 大师兄有点招架不住

  六小龄童告诉记者,他之所以要阻止那些恶意注册的商标,是因为多数观众都知道他的艺名“六小龄童”,一旦这些商标注册成功,用于制造、出售某些不健康或与西游文化无关的商品,会起到误导消费者的作用。

  据了解,今年7月至今,六小龄童陆续从中国商标局的网站上看到过8个以“六小龄童”的名字注册的商标,其中有一个标明了初审公告期及异议申请截止日期。此前,他还发现多个与“六小龄童”相近和相似的商标。

  2003年3月,西安咸阳某公司申请了“六小灵通”的注册商标,好在六小龄童在三个月的初审公告期内及时发现,通过六小龄童的努力,目前好像是阻止了对方的注册。2006年8月18日,四川某动物药业公司又申请了这个商标,主要用于兽医用药;2010年8月6日,又有一家南京公司在“游戏机;棋;运动球类;锻炼身体器械;体育活动器械;钓具;大积木;纸牌;护腕”等商品和服务上,申请注册“六小灵童”商标,进入初审公告期并成功注册;2011年3月,广东汕头有人以“六小龄童”的名字注册了商标,主要用于游泳衣、袜、雨衣、舞衣、婚纱等产品,在初审公告期最后一天即6月20日下午,六小龄童赶到国家工商总局提交了异议申请书。时隔一年后,在年底前收到了《商标异议裁定书》。此外,六小龄童还曾亲眼看到过“六小神童”棒冰产品等。

  自我保护意识没跟上时代 六小龄童要亡羊补牢了

  为何这种现象屡屡出现?六小龄童认为,除了法律方面的因素,也要从他自身找原因。

  1994年9月29日,六小龄童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上海六小龄童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由他的大哥章金彦任董事长,从事艺术形象的商业开发。“六小龄童”品牌及他扮演的孙悟空艺术形象,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的特批和保护。他为此已注册了二三十个保护性商标,涉及儿童香皂、牙膏、玩具、童鞋、童装、帽子、糖果、牛奶等范围。自2012年之后,由于工作繁忙,六小龄童无暇顾及新的商标申请。进入移动互联时代后,公司对具有电商时代特征的核心商标类别鲜有申请。时代在变,而公司的商标战略却一直未变,甚至几年都没有实际行动,用相应的商标战略来对应、布局新时代对名下品牌的需求。六小龄童意识到,这从中显示出自己公司对六小龄童等品牌的商标战略布局不够,故给他人得到了钻空子的机会。

  六小龄童说,如何在互联网时代对“西游文化”等相关经典品牌进行维护、继承、发扬和创新,不仅是他自己,也是每位喜爱西游文化的人都值得关注的问题。他表示,将抽时间完善六小龄童等品牌的商标战略布局,亡羊补牢,不给恶意注册者以可乘之机。

  “傍名人”商业价值高

  到处灭火不如事先预防

  如何看待名人商标被恶意抢注现象?记者为此采访了绍兴胜利商标事务所总经理助理陈华龙。

  陈华龙认为,名人姓名被抢注成商标的案件在国内时有发生,因名人效应受人关注程度较高。一般来说,抢注人都是抱着侥幸心理,将名人姓名注册商标,试图利用名人的声誉与市场影响力,以获取较高的商业价值。我国《商标法》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因此谁先注册商标,谁就对该商标拥有专用权,从这点来讲,所谓的“抢注”行为也有其合理性。所以,作为名人应该有基本的商标保护意识,对于自己姓名已经投入使用或者未来可能使用的,应及时在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商标,构筑起防商标抢注的第一道屏障。

  陈华龙说,除了前期及时申请之外,对自己姓名的商标申请情况也应定期作必要的监督。当然,一旦发现有人将自己的姓名抢注成商标的,也并非“世界末日”。被抢注人只要坚决拿起法律的武器,照样能让抢注人“竹篮子打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抢注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行政途径,二是司法途径。行政途径就是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争议”、“撤销”等方式,阻止抢注行为的得逞。如果行政途径未能成功,被抢注人可以向北京第一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

  总体来讲,名人最终成功阻止抢注行为的概率较高。如抢注“姚明”商标的,在行政阶段就被姚明成功阻击了。又如“乔丹”商标,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判定球星乔丹胜诉。但是,这些名人在成功维权的背后,都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及财力,只能说维权只是不得已而为之。作为名人,构建一道权益的防护网才是当务之急。


标签: 六小龄童;商标;抢注;侵权 责任编辑: 冯一伦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
./W020161223523486442354.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