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陈女士致电热线反映:她在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世纪公馆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交房时发现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缺少了一份住宅分户验收表。“没有验收表就不能很好地查验房子,到现在他们还未给我验收表,我拒绝收房。”她说。
业主:缺少验收表拒绝收房
据陈女士讲,自从2015年购买了这套住宅后,烦心事就一件接着一件。“到银行办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工作人员说合同上已注明是全额付款,不用贷款了。显然是开发商把合同写错了。”她说,去年2月,她不得不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了购房合同才办成贷款。
去年12月底,要正式收房时,她发现对方少给了一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于是她拒绝收房。“我自己去看了一下房子,发现存在玻璃窗缺失、墙面空鼓、屋顶有裂缝等问题。”她说,她向开发商提出查看分户验收表,对方以“没有收房”为由拒绝提供这份表格。陈女士认为,要开发商先提供分户验收表,她才好验房、收房。
开发商:验收表只给业主看,
记者不能看
陈女士说,为了这份验收表,她前后忙了约3个月,但仍没有结果。该小区开发商——绍兴中海宏洋地产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周女士称,住户的分户验收表都统一提交给市档案局了,业主可以拿着购房合同自己去查阅。之后,周女士又说找到陈女士的分户验收表了,业主可以去看。
20日上午,记者陪同陈女士来到该公司,“上次业主来了以后,我马上找人专门把这个资料调了出来。业主可以看,这么大一件事情,没有必要(隐瞒)。但记者就不好意思了。”周女士说。
“那个表格没有建设、施工和监理三家单位的盖章,且表格的样式与政府公布的格式不一样。我怀疑是造假的。”查看了该公司提供的住宅分户验收表后,陈女士这样说。
交房须给业主分户验收表
开发商交房时,究竟要不要提供分户验收表?
根据《绍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住户。
就此问题,记者也专门向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求证。“验收合格后,开发商须向购房者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表格上要有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三方盖章。”该局相关负责人楼先生解释。
假如开发商没有向业主提供这份表格,或者认为表格不合规范,业主要查看有什么替代途径?“这份表格我们有存档,开发商处也有留底。”他说。
开发商不提供分户验收表会如何?根据《绍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凡建设单位无故或隐瞒未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交给已出售或安置的住户,一经查实将作违规不良行为上各地网站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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