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小越泰之味食品有限公司员工李某,与邻近一家食品加工厂的董某、吴某组成一个盗窃团伙,采用“蚂蚁搬家”方式,一个多月时间从公司盗走6吨多鱿鱼丝。泰之味公司员工发现疑点后报案,警方很快将李某等3人抓获。
“这起盗窃案成功告破,但给了一些小微企业颇多警示。”昨天,上虞区公安局小越派出所民警朱飞杰提醒,如厂区应安装监控视频,企业也要加强内部管理等。
现年56岁的李某是山东人,在上虞区小越泰之味食品有限公司专门负责车间垃圾清理。7月初的一天,李某和邻近另一家食品加工企业的冷库管理员、现年51岁的河南籍男子董某谋划,利用企业管理的漏洞伺机实施盗窃。此后,董某还与同事、安徽籍货车司机吴某联系,3人组成了一个团伙。
在这个团伙中,3个人分工明确。由李某将“东家”的鱿鱼丝顺出来后,放在董某所在企业的冷库门口,由董某负责将鱿鱼丝冷冻保鲜,吴某则负责运输并物色买家。
从7月初开始,李某在工人收工后,利用清理车间的间隙,每天少则100多公斤,多则数百公斤,像“蚂蚁搬家”一样,从车间将鱿鱼丝搬至邻近的食品加工厂冷库门口。短短1个多月时间,该团伙盗窃的鱿鱼丝装满了11只大桶,累计超过6吨,价值6万多元。
李某自以为企业管理存在漏洞,神不知鬼不觉。其实工厂有关负责人早已起疑。因为,这家食品公司每天加工鱿鱼10多吨,按一般的规律,每天缩水70~80公斤是正常的,但缩水上百公斤就有问题了。由于企业没有监控视频,厂方有关负责人叮嘱员工多长个心眼。
8月11日傍晚6点多,正当李某等3人将偷出的鱿鱼丝装入一辆安徽牌照大货车时,被泰之味公司员工发现并报警。
小越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正在装车的李某等3人控制。在派出所,李某等3人对盗窃行为供认不讳。到案发时,储藏在董某所在企业冷库的鱿鱼丝还未来得及销赃。
目前,李某等3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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