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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涨价,到底需要哪些条件?
2017年10月19日 19:57:11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近日,越城区龙洲花园小区业主李女士向《乙炳说物业》栏目反映,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竟将物业费涨价一倍多,不少业主对此很有意见。真的是这样吗?物业费上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据李女士介绍,最近隔三岔五就有保安上门催缴物业费,但听了“报价”后,很多业主不肯交。“以前物业费是按大、小套收取的,折算后为0.13元每平方米每年,现在竟要收0.30元,涨了一倍还要多。”她说。最让李女士难以理解的是,物业公司上调物业费,很多业主却不知情。“没有上门征求过我们的意见,公告也没有看到。”她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绍兴市建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说法。“去年就涨价了,得到了业委会的同意,要是大部分业主不同意,我们也不可能在物价部门备案。”该工作人员说。

  于是,记者又向该小区业委会进行了解。该业委会负责人向记者证实,涨价的事确实发生在去年,从征求意见的情况看,大部分业主对涨价还是表示理解的,相关征求结果也进行过公示。

  物业费上涨有哪些要求?记者从越城区一家有着多年物管经验的物业公司了解到,物业费上调需先通过业主委员会,并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后,形成书面文字报给物价部门,由物价部门进行备案。“物价部门审批后,才可以进行调整。”该公司负责人称。

  记者又咨询了市房管处物业科。相关人士表示,物业费的调整,相当于是对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而物业所服务的区域,实际上是整个小区的公共部分,与全体业主都有关系。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由业主大会来作出决定。“业主大会在对上述问题作出决定时,需要征得‘双过半’赞成票,即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该人士说。

标签: 物业费;业主;物业公司;涨价;业主大会 责任编辑: 金英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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