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德国黑金”“肾黄金” 保健品店老板获刑7个月
2017年12月11日 09:29:32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药物的生产、进口和销售,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经检验合格,否则就属于假药。近日,越城区大校场附近的一家保健品店老板,因为缺乏法律意识,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产品,最终换来了7个月的有期徒刑。
贵州人刘女士在大校场附近开了一家保健品店,这家店没办过证,属于无证经营。去年3月份以来,她通过非正规渠道购得“肾黄金”“德国黑金刚”保健品各100盒(1盒10瓶)。今年5月,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在其家中当场查扣用于非法销售的“肾黄金”70瓶、“德国黑金刚”保健品73瓶。经查,刘某已通过其保健品店销售“德国黑金刚”保健品27瓶、“肾黄金”保健品30瓶,累计销售金额1500余元。后经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上述保健品均检出西地那非成分。
西地那非也叫万艾可,即俗称“伟哥”的主要成分。每年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有不少因吃“伟哥”致死的案件。过量摄入西地那非存在严重的副作用,特别是会危害心血管系统,能导致心肌梗死、心源性猝死、脑出血、高血压等。而市面上含西地那非的无证假药,其含量不确定,有些甚至往往为了疗效而过量添加西地那非,存在极大的健康隐患。
越城区法院认为,刘某明知上述保健品含有非食品原料添加剂,会影响他人身体健康,仍以牟利为目的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决定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标签:
药物;生产;检验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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