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考当“枪手”结果撞到“枪口”上
2017年12月22日 10:33:55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家住上虞区的林某没想到,近日替朋友充当驾考“枪手”栽了跟斗,被警方处以刑事强制措施,林某也成为上虞驾考“枪手”落马第一人。
12月16日,上虞某驾校正在举行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二考试。一名男子手持一张名为“何某”的身份证来考试,负责监考的民警发现,“何某”使用的身份证和本人身份不符,怀疑其涉嫌替考,随后将其交给上虞区公安分局新区派出所处理。
新区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何某”的真实身份其实是林某。林某交代,自己和考生何某是朋友关系,因为何某三次考试都没有过,就想到让自己帮忙代考。何某前后说了多次,林某碍于朋友面子,便一口答应了。
经调查,民警还发现,早在11月30日,林某还代替他人参加了科目三考试,但侥幸逃过检查。警方对此开出罚单:林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何某两年内将不得申领驾照。
记者获悉,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对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替考代考等犯罪的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标签:
驾考;枪手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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