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热线:3日,晚报报道了迪荡湖公园边的皖里江多了一道“拦河坝”,原来是因迪荡湖1号地块施工需要临时设置的一条便道,便道出口就在迪荡湖路边。但是,施工单位竟然把出口处迪荡湖路上一段近10米长的人行道“包”了进去。人行道被“截断”,过往市民只能改走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道,早晚高峰时交通容易阻塞,也十分危险。昨天,家住越城区龙洲花园小区的王先生向晚报热线88880000来电反映情况。
记者核实:3日上午,记者来到越城区迪荡湖路东侧,在“北海小学龙洲校区”公交站台附近,看到一段长约10米的人行道上设置了挡板并用塑料布包着,行人的确无法通行。“由于这里的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并没有隔离,过往电动自行车很多,上下班高峰期,一些机动车也纷纷侵占非机动车道,行人在非机动车道上走很不安全。”王先生说。
采访时,一些骑电动自行车从这里过往的市民也颇有意见。“最近下雨天,视线不太好,傍晚下班回家时,我骑电动车时常常遇到走在非机动车道上的行人。起初我还责怪对方不遵守交通规则,后来一看,发现人行道被占了。”住在龙洲花园小区的张女士说。
由于在迪荡新城上班,张女士每天上下班都要走迪荡湖路,但工地施工需要很长时间,如果人行道一直被占用,带来的烦恼一时难以消除。她希望把人行道还给行人。
记者在现场注意到,被包起来的人行道连着便道,直通工地现场。“便道与迪荡湖路相连,人行道相当于出口。如果不把人行道包住,夜间货车从该口子出入,一旦有人过往,容易发生事故。”现场一名施工人员说。
随后记者联系了施工单位一位姓陈的负责人。“我们是按照上面的要求施工的,这条便道还没做完,后续施工时,我们会考虑这些问题。”陈先生说,不过他拒绝提供项目经理的电话。
部门回应:昨天下午,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越城区综合执法局迪荡中队,对方及时派出执法人员到现场察看。“人行道不能随意占用,由于还未联系上业主单位,不知道是否通过审批。如果没有审批,我们会立即责令对方拆除。”该中队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反馈。
按照《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规定,道路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等,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设置路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如施工建设的临时辅助场地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应当报经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后,方可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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