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百余名职工工资"跑路" 绍兴"霸王餐"老板被判刑
2018年04月16日 09:17:59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100多名职工遇上“霸王餐”老板,辛苦工作非但没有得到报酬,老板还上演“跑路戏码”躲避债务。好在有关方面积极协调,他们顺利拿到了工资。而“跑路”的企业负责人,最终也受到了法律制裁。
近日,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嵊州市人民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赵某是杭州萧山人,是嵊州市某电机公司与某家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两单位的经营管理。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赵某的家具公司拖欠107名职工工资116万余元。为逃避债务,他于2015年2月5日关停手机并开始了逃亡之旅。
眼看被拖欠多个月的工资遥遥无期,家具公司的职工们心急如焚,向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劳动仲裁。2015年2月12日,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赵某所有的家具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于2015年2月13日前支付职工工资,但赵某不予理睬,一味地逃避法律责任。
2015年2月中旬,在嵊州市有关部门协调下,某企业暂替赵某发放了全部拖欠的工资。后来,嵊州市人民法院拍卖赵某所经营公司的财产,归还了这家公司所垫付的资金。2017年12月6日,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嵊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考虑到赵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拖欠的职工工资也已清偿,决定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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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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