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中考结束,昨天下午,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召开2018年市区高中打通招生工作会议,传达市区高中招生工作“八项严禁”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区打通招生工作政策。
在去年市区高中打通招生的基础上,今年打通招生的力度更大,可供考生选择的学校更多。去年,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共19所公办普通高中参与打通招生。今年,参与打通招生的学校共29所,其中普通高中21所、中职学校8所。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打通招生计划人数为4434人,约为去年的2.6倍。今年首次采用网上填报志愿。
为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联合发出“关于严明市区高中招生工作‘八项严禁’规定的通知”,明确市区高中有序招生工作纪律,并建立违反规定问责追究联动机制。
会议强调,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自觉遵守“八项严禁”规定,对违反“八项严禁”规定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招生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组要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确保考生利益不受侵害,确保招生工作风清气正。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全市37717名考生参加中考,其中市区16096名。6月22日起考生可查询中考成绩;23日~25日,可登录“绍兴市区高中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志愿。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发布“八项严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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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或随意改变招生学校招生计划;
2.严禁组织“三类招生”以外的任何招生和变相“掐尖”选生源;
3.严禁因“优秀生源”或考生流向他区而惩戒学校校长、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4.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5.严禁以许诺招生、虚假招生宣传(包括高中学校进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高中学校与初中教师或考生个人一对一诱导宣传、分班承诺招生)等不正当手段诱导考生、招揽生源;
6.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其他费用;
7.严禁限制或变相限制考生填报跨区志愿;
8.严禁误导、包办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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