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尤其是养老保险缴存难问题,已成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落户最关切的问题之一。记者昨天获悉,为解决好海外高层次人才这一后顾之忧,营造良好的拴心留人环境,近日我市制定出台《绍兴市高层次人才社会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对创业创新精英所关注的这些切身利益问题作出安排。
据了解,此次社保新政覆盖的对象为符合市委市政府人才新政人才目录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以及列入上述四类人才目录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他们中只要男性年龄未满60周岁、女性年龄未满55周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我市创业的,即可随所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按照《办法》,来我市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十五年的,可适当延长缴费年限或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同时明确,高层次人才按国家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原工作年限,经认定,可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另外,高层次人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仍在我市参保,但因多地参保难以确定待遇领取地的,可选择在我市归集合并多地参保缴费年限,享受相关待遇。
“高层次人才来绍工作以前也可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但现在服务更优化,办理更便捷。同时,该政策在高层次人才家属及子女参加医保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处相关人员介绍,《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在我市办理退休时,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未满20年(或实际缴费年限未满5年),可由用人单位或本人按规定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同时,高层次人才年幼子女也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就读学校、幼儿园统一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
新政释放的政策红利,让在绍就业的高层次人才兴奋不已。“太好了,终于可以参保了!”加拿大籍的“省千”人才、省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负责人蒋小平,担任万丰集团中央研究院副院长已经三年。他告诉记者,虽然单位也给他买了商业医保,但只能用于重大疾病,而平时去得更多的其实是医院门诊。“我准备先去新昌社保部门咨询,如果条件具备,我尽快去参保。”蒋小平说。
“根据高层次人才在实际工作生活中碰到的问题,特别是带有共性的难题,接下来我们还会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政策,做到人才有所呼、政策有所应,确保高层次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着力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市。”市委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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