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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张贴法院判决书 业委会此举侵犯了业主隐私权?
2018年07月12日 15:00:09 来源: 绍兴晚报 记者 陈乙炳

  新昌县三花现代城小区多名业主质疑物业费涨价未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将小区业委会告上法庭。前不久,新昌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驳回了业主的诉讼请求(本报4月19日、7月5日曾报道)。近日,业委会的一个举动再次引发业主质疑:公开张贴法院判决书时未隐去业主隐私内容。

  7月9日,在新昌一论坛上,三花现代城小区一业主洋洋洒洒写下六千字,“控诉”小区业委会的不当做法。记者从该帖子中看到,发帖人自称“原告之一”。“我7月6日下午才收到(法院)判决书,我还有15日的上诉期,判决书还未生效,业委会却在7月5日下午(将判决书)贴在小区的公告栏内。”发帖人这样写道。

  让发帖人难以接受的是,张贴的判决书中,多名原告的私人信息,比如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都没有进行任何遮挡处理。该帖子相关配图显示,张贴于公告栏的是一份《公开信》,落款为三花现代城业主委员会。该《公开信》提到,去年以来,小区个别业主打着维权委员会的幌子欺骗业主,数次状告业委会,扰乱小区正常秩序。从《公开信》内容可知,公布法院判决书是为了让广大业主“明辨是非、站稳立场”。

  图片显示,《公开信》的一侧张贴了法院的判决书,里面的一些文字还用红框标注。记者注意到,多名原告的个人信息确实未作任何处理。

  记者注意到,帖子中配发的图片内容,与三花现代城小区业委会负责人丁先生发给记者的图片内容一致。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发帖人,“公开法院判决书我没意见,但应该隐去原告的个人信息,不然就是侵犯了我们的隐私权。”她告诉记者,新昌法院认为原告举证不足,驳回了“要求撤销业委会作出的关于物业费涨价的决定”诉讼请求,“我们已在搜集补充材料,决定再次上诉。”她说。

  另外,就小区业委会公开业主隐私权的问题,他们也准备就此进行起诉。

  那么,业委会到底有没有权利公开法院判决书?对于判决书上的个人信息,是否该进行处理?对此,记者咨询了浙江和畅律师事务所律师俞金良。“不管判决有没有生效,法院判决书是可以公开的,但里面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信息应该隐去,不然就侵犯了公民隐私权。”他说。

标签: 业委会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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