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6日讯 (浙江在线记者 金燕翔 王湘云 通讯员 胡剑飞) “我的老乡回国了,所以你们找不到他。不过,我已经把法律文书复印件传送给他了。”近日,在柯桥经商的巴基斯坦籍商人阿卜杜拉告知柯桥区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法官。经过沟通,老乡已经答应月底来柯桥,配合法院调解、审理货款拖欠案。
阿卜杜拉为何这样“帮理不帮亲”?这源于他刚获得的新身份——外籍调解员。为破解涉外案件送达难、执行难的困境,9月11日,柯桥区法院聘请来自也门、印度、阿富汗等国的5名外籍商人为首批外籍调解员,建立“以外调外”的创新机制。
据了解,作为国际纺织之都,柯桥区有近5000名外籍常住商业人士,年临时出入境外商近9万人次。作为绍兴市唯一有权限审理涉外商事案件的基层法院,柯桥区人民法院年均受理的涉外商事案件在40件左右。由于许多涉外当事人只有姓名和证件号,没有地址、联系方式等详尽信息,法律文书常无法及时送达。此外,语言和习俗的不同也让双方沟通不畅。
聘用外籍调解员,正是为了解决这些困难。“外籍调解员参与调解,不仅可破除语言上的障碍,还可增加调解的亲和力和公信力,推动当事人从对抗转向合作。”柯桥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负责人李籽苏表示,本次聘用的外籍调解员都在柯桥经商10年以上,遵守中国法律,具备一定中文基础,且在所在国的外籍商人中具备一定公信力、号召力。
根据《柯桥区外籍调解员章程》的相关规定,外籍调解员将协助柯桥区法院送递涉外商事案件法律文书、参与案件调解,召集本国商业人士参与法院举办的涉外法律宣讲、答疑活动,协助本国商业人员向法院合理表达法律需求。调解员聘用期限为两年,由柯桥区法院予以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提前终止聘用。
“这是我院践行‘枫桥经验’的一次有益尝试。”柯桥区法院副院长董伟表示,在涉外商事审判中引入外籍调解员,是升级外事服务、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创新之举,是共建、共治、共享的善治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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