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户外广告免登记 台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停止受理相关申请
2016年02月26日 09:01:09
来源:
台州晚报
浙江在线02月26日讯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制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其中涉及发布户外广告、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等12项事项,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停止受理相关申请。
根据要求,今后行政许可只能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不得把取消的中央指定事项作为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
在取消的152项审批事项中,包括原属于各级工商机关实施的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户外广告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和烟草广告审批。以及原属于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从事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批准、对国家食品药品和精神药品研究立项审批的初审、对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的初审、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初审、处方药转换非处方药申报资料的初审、药品注册补充申请的初审、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注册的初审等12项行政审批事项。
即日起,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停止受理上述广告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不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同时加强相关广告经营和发布行为的事中和事后监管,规范广告市场经营秩序。
标签:
户外;广告;登记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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