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1日讯 尊老、敬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优待老年人,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近日,临海市出台《临海市百岁老人优待规定》,凡具有临海市常住户口,年满100周岁的公民均可享受该规定中的优惠待遇。
提高高龄补贴,增加护理补贴
“此次出台的规定,为百岁老人的生活提供了贴心服务和有效保障。”11月15日,临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玉姣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临海共有百岁老人49位。该规定所列的优惠待遇涵盖养老、医疗、护理、意外伤害保险、出行等方面内容,规定执行后全年预计增加财政支出150多万元。
王玉姣介绍,大幅度提高百岁老人的高龄补贴标准、增加养老护理补贴,是该规定的两个重要内容。其中,100至109周岁老人高龄补贴金从原来的500元/月提高至800元/月,110周岁及以上老人高龄补贴金由500元/月提高至1000元/月,同时向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发放500元/月的养老护理补贴。
为防范、化解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临海市老龄办牵头人寿保险公司为百岁老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的保费由临海市财政安排。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百岁老人,其个人缴纳部分也由财政承担。
百岁老人住院医疗费用,在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单位报销、补助或赔偿后,医疗费个人自负部分由民政部门参照城乡低保对象救助标准给予救助,以确保百岁老人看得起病,吃得起药。
“免费”“上门”服务老人生活
规定指出,百岁老人可以享受到多项“免费”“上门”服务。医疗机构对百岁老人免收一般诊疗费,优先安排就诊、检查、收费、配药,并落实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每月免费上门体检一次,建立百岁老人健康管理档案;百岁老人办理身份证、户口簿、老年卡,本人申请安装电话、有线电视、水电等可享受免费上门服务。
此外,规定指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百岁老人,政府举办的法律援助机构要优先受理、优先审核和指派,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文书代拟、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行动不便的百岁老人申请法律援助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时,可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和司法部门上门服务。
百岁老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可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有关收费;百岁老人因赡养费、扶养费、养老金、抚恤金、医疗费等纠纷提起的诉讼案件,应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应裁定先予执行。
王玉姣介绍,很多百岁老人在农村,城市里的相对较少,要充分发挥其所在的村(社区)照料服务中心作用,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采取结对帮扶,做好老人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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