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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逃逸之痛,就可撞人不理?
2016年12月26日 10:25:36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记者许灵敏 林宏伟

  浙江在线12月26日讯 12月23日晚8时30分,临海交警大队桃渚中队接到了群众报警:“在临海市桃渚镇武坑闸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三轮车与二轮车相撞,三轮车已逃逸,人有受伤,请立即前往处理。”接到报案后,值班交警赶往现场勘查。

  昔日受逃逸之痛成今日逃逸的借口

  当交警到达现场时,事故现场除了肇事车辆由于撞击散落在地上零星玻璃碎片,没有别的其他有力证据。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已经受伤昏迷送往医院。交警询问一名和伤者一起骑车的家属,他说,对方驾驶正三轮摩托车从对面撞过来,肇事者下来把被撞的车往旁边挪动以后,看了伤者一下,随口说了句,说自己前两年出了很大的交通事故,花费五六万元也没人理他,说完就直接驾驶三轮车离开了。

  由于发生的路段为乡村道路,附近也没有监控,对破案造成很大的困难。桃渚中队根据受伤的人提供的有效信息,连夜对附近的村庄进行地毯式排查。

  过去受害经历成了破案的线索

  经过连续两天的排查,家住桃渚东瓜山村的张某,进入了桃渚中队交警的视线中。据了解,张某前两年刚好出过重大的交通事故,张某的正三轮摩托车前面挡风玻璃这两天也刚好换过,这些条件都符合该起事故的特征。交警赶往张某家中,张某妻子表示,张某不在家,去三门摘橘子了,要到晚上8点多才能回来。

  第二天,桃渚中队交警把张某带到中队进行询问,张某拒不承认,经过桃渚交警的耐心讲解,在受伤人员的指认以后,张某终于承认了自己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从橘地往自己家里开的时候,经过武坑闸路段撞到了人,自己去扶了下,感觉对方没事就离开了。

  提醒

  侥幸心理既害他人又害自己

  交通肇事逃逸,属于性质严重的案件。包括台州在内,在许多农村地区,尤其是一些乡村道路上,由于“天网”监控相对较疏,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后,容易出现逃逸现象,这样也容易引发矛盾纠纷。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别害了他人又害自己。”市交管局一位负责事故处理的民警说,一旦发生此类案件,公安机关一定会全力以赴侦办,通过多种方式抓获肇事者,因此规劝肇事者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论事故造成的后果程度如何,应尽快报案并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理。这不仅是对事故双方负责,更是避免自己因事故而付出更大代价的最好方式。

标签: 交警;中队;肇事者;三轮车;乡村道路;摩托车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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