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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法院“大调解”化解行政争议
2017年01月05日 14:46:33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记者陈欢欢 阮莹 李晴

  浙江在线1月5日讯 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椒江法院极力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并将“大调解”机制引进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效果。2016年,该院办结行政诉讼案件112件,通过协调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原告撤回起诉,或通过法院、律师释明原告撤回起诉的共58件,占办结案件数的51.79%。

  一方面,椒江法院通过判前释疑或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错误行政行为,从源头上解决行政争议。2016年该院发送15件司法建议,其中有8件系对个案存在的问题在案件宣判前向行政机关发出纠正建议,在得到纠正落实后,促成原告撤回起诉。同时,该院借助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和陪审员等社会力量,促成调解。针对农村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引起的行政案件,法院积极借助当地人大代表、街道干部或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在当地的影响力和个人威信,积极化解原告和第三人间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2016年,该院行政案件普通程序人民陪审员陪审率达到100%,邀请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街道或村干部等介入行政案件调解共18人次,取得良好效果。

  另一方面,椒江法院正视律师在释法析理中的亲民优势,通过律师化解行政争议。该院通过行政审判白皮书,建议政府建立化解行政争议的法律援助机制,将法律援助贯穿行政和复议、诉讼程序始终。律师及早介入,在行政争议成讼前即向当事人客观分析法律上的利弊关系,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主张权益,为成讼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打下了良好基础。自建立化解行政争议法律援助机制以来,椒江法院共为28件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援助,该类案件没有发生信访或申诉案件。该院在行政诉讼中尊重律师执业行为,为律师执业提供充分便利,就案件争议事实形成和化解方案等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极力促成案结事了,寻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2016年办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相对人律师聘请率达到95%以上,其中提供法律援助的为16件。

标签: 法律援助;律师;化解;行政诉讼案件;人民调解员;法院;原告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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