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一起海上碰撞事故中遇难的“浙三渔00011”14名船员的家属,分别从宁波海事法院领到100多万元的死亡赔偿金。
事情还要追溯到2015年,当年7月19日中午,三门县海洋与渔业局船检站在对伏休渔船进行锚泊地常规检查时,发现“浙三渔00011”渔船没有在指定码头停泊,已处于失联状态。
“浙三渔00011渔船”是三门籍渔船,总吨位159吨,船上安装了应急自位标,但海事部门一直没有接收到其发出的求救信号。
接报后,“中国海监7008”、“中国渔政33305”船立即赶赴失联渔船可能途经海域搜寻。三门县渔政部门另组织3艘渔船一并参与搜寻。但多日没有结果。
这么大一条船,怎么就消失了?原来是被外籍轮船撞沉了。
宁波海事法院查明,2015年7月14日凌晨2时54分许,利比里亚籍集装箱船“FS SANAGA”轮从上海驶经厦门途中,在宁波象山海域与台州三门籍渔船“浙三渔00011”轮发生碰撞,渔船当场沉没。肇事外轮明知发生碰撞事故,但没有及时采取救助措施,而是选择逃逸,错过了有效施救时间,致使渔船上14名船员全部遇难。
事故发生后,浙江海事部门对沉船进行打捞,并经事故调查后认定,肇事“FS SANAGA”轮对该起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016年4月,14名遇难船员亲属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外轮方启邦萨那加有限公司赔偿受害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交通、住宿、误工费等共计1677.615万元。当年11月24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启邦萨那加有限公司赔偿14名遇难船员共计1516万元。昨天上午,理赔完毕。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