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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话真不能随口荡荡 天台两网民传播谣言被拘留
2017年02月09日 06:31:33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陈栋

  浙江在线2月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陈栋)2月5日17时26分,天台县赤城街道春晓花园5幢5-1号(足馨堂足浴中心)发生火灾。接到火警后,天台消防大队立即调派10车45人赶赴现场实施灭火救援。公安、医疗、街道等相关单位同步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搜救疏散和秩序维护。

  19时05分,火被扑灭。20时45分,火灾现场清查完毕。火灾共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其中1人伤情较重。事后,足浴中心4名相关负责人被刑拘。

  2月7日,天台县对外公布,“2·5”火灾18名遇难者身份已全部确认。警方通过现场遗留物比对、组织亲属辨认和DNA鉴定,确认18名遇难人员身份,6男12女,其中天台籍15人、非天台籍3人(河南籍1人、四川籍1人、云南籍1人)。

  不料官方权威信息刚发布,就有无聊网友“搞事”,借着热点恶意炒作,散布不负责任的谣言。

  2月8日,天台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了两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行为人裘某盼和金某辉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五日的处罚。

  经查,2月7日,裘某盼(女,天台始丰街道人)擅自在微信群里发布“2·5火灾”死亡人数“肯定不止18个”、“据说玉湖拆房子也死了好多人”等虚假信息。同日,金某辉(男,天台雷峰乡人)在微博上发布天台检察院着火的谣言,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两人到案后,均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标签: 天台县;火灾;谣言 责任编辑: 蒋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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