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台州中院通报了一起暴力抗拒执行事件:3月17日,温岭市法院新河法庭执行干警在扣押一查封车辆时,遭案外人车辆冲撞当场昏迷。当晚,温岭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程志刚、周生龙实施刑事拘留。
暴力抗拒执法,冲撞执法干警
据了解,3月17日上午8时30分,新河法庭接到申请人举报,称发现被执行人李正夫所有的已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停在温岭城东街道瓦窑头村“担保公司”后门。得知消息后,案件承办人黄挺便带领两名执行员、一名驾驶员前往现场准备扣车。
到达现场后,黄挺马上电话要求李正夫到场并交出车辆钥匙。上午10时许,李正夫与“担保公司”员工程志刚等10余人陆续到现场阻止扣车。在执行干警出示证件并说明有关情况后,李正夫交出了车钥匙。
随后,法院驾驶员准备将车辆开到拖车上,此时程志刚称该宝马车辆已在担保公司“抵押”,不能拖走,并和其同事周生龙、董钦伟(在逃)以言语威胁法院驾驶员下车。程志刚上前抢夺车钥匙,周生龙上车控制了该车辆。
此时,黄挺站在一旁的花坛边大声劝阻。而程志刚则对周生龙说:“你撞过去,撞了什么都我负责,人撞了都和我说。”
因前后出路被法院警车、拖车堵住,周生龙加大油门,车越过花坛,正面撞击黄挺和另一名围观群众。现场,两人均被撞倒,黄挺后脑着地当场昏迷。
目睹程志刚等人暴行的村民十分气愤,立即报警并拨打120,协助执行干警和随后赶到的民警将程志刚、周生龙现场抓获。
将进一步细化保护司法人员履职措施
昨日,温岭法院新河法庭庭长林敏华在通报会上表示,3月17日晚,温岭市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犯罪嫌疑人程志刚、周生龙予以刑事拘留,3月18日,温岭法院对被执行人李正夫予以司法拘留。
另外,执法干警黄挺目前已恢复神志,现正在医院观察治疗中。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法院干警在执行过程中遭遇恐吓、侮辱、围堵阻挠乃至暴力侵害的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据初步统计,台州法院仅2016年就有15起危害人身的暴力抗拒执行事件。
台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歆宇指出,此类抗拒执行行为严重威胁到法院干警的人身安全,妨害司法程序,损害司法权威。
朱歆宇说,台州中院现已开展调研,并将于近期进一步细化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相关措施,加大对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司法秩序和干警安全,维护法官尊严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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