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我爸买一盒尼麦角林片、一盒复方地龙胶囊,这是他的医保卡和医保药品代购证,还有我的身份证。”5月15日上午,椒江居民杨慧玲拿着新办理的医保药品代购证,来到中山路上的健春堂药店为父亲购买药品。
“老爸常年住在下陈,中风后更是行动不便,自从办理了医保药品代购证后,由我们帮他买药,省力多了!”杨慧玲说。
据悉,为方便群众,椒江积极探索社保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医保药品代购证制度,行动不便的病人可让家属凭代购证代购药品。记者了解到,在办理药品代购证时需要病历卡、本人身份证、代购人身份证、医生证明。
结合“最多跑一次”的深化改革,针对广大参保群众在办理药品代购证过程中出现的新困难,5月9日,椒江区社保中心专门组织召开药品代购协调会,进一步完善代购办理办法。
中心负责人介绍,根据新规定,该区年龄80周岁以上病人,家属只需提出申请便可直接办理药品代购证,凭该证家属可至附近药店和医院代为买药。因疾病原因行动不便者,凭就诊医院病情证明(说明),也可办理药品代购证。
为加强人性化管理,新规对代购时限也进行了分类调整,根据病人实际情况分为长期、1年、1年以内等。80岁老人可一次性办理长期药品代购证。自5月9日新规启用至今,社保中心新办理医保药品代购证103件。
“代购条件逐步细化、代购时限分档办理、代购药店个性定制,这些是我区药品代购机制的特点。”椒江区人社局副局长王雪峰告诉记者,随着群众办理医保药品代购证手续和程序的日趋简化,群众办事会越来越便捷。
此外,该区人社局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将“最多跑一次”的服务功能拓展至更广泛的领域,今年首推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公示认证,无需本人办理认证手续,实现“零跑”服务。目前,全区共采取公示认证108433人,其中,企(事)业离退休人员62706人,领取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待遇4388人,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人员413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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