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全市小药店和小诊所药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结果,在今年6月-7月期间,我市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监督检查小药店839家,小诊所730家,对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124家,立案调查25起,移送公安部门处理2起,移送卫计部门处理1起。
据了解,此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重点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假劣药品、违反规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货账票不一致、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结果显示,我市小药店和小诊所存在药品陈列储存管理问题。部分药品使用单位未按规定陈列储存药品,如阴凉药品未存放于20摄氏度以下环境中、避光保存药品未按规定存放、未配备温湿度调控监测设备、未及时准确记录场所温湿度情况。
部分药品经营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一些医疗机构处方双签名的规定执行不到位。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票账货不一致、部分医疗机构未建立药品验收记录、一些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未按规定查验保存冷链品种运输过程温湿度记录凭证。
除此之外,个别药品经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取消仓库、未凭身份证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现场发现少量过期药品;个别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为保证检查结果公正有效,此次检查采取交叉联查方式进行。随机抽取不同县(市、区)10位检查员分成5组,随机抽取不同乡镇80家小药店小诊所,随机分派检查组实施了异地交叉检查。
我市施行“报告+实地”督查制,一方面要求基层所向县(市、区)、县(市、区)向市级定期报送整治报表和阶段性工作小结,另一方面沉一线对辖区内小药店小诊所整治开展实地抽查督查。
整治行动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4次督查,覆盖小药店小诊所276家,反馈了问题109条次,存在问题均在时限内完成了整改。
为确保小药店和小诊所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各地市场监管所要求各药店和诊所自查自纠。截至7月24日,全市共有1060家药店和890家诊所上交了自查报告,小药店自查报告率达89.83%,小诊所自查报告率达73.49%。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药店诊所按规定扣分,不折不扣纳入本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并公开通报、抄送各相关部门,药店诊所信用结果与企业医保定点、银行贷款等相挂钩,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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