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开了交通监控摄像头,却躲不过市民的“随手拍”。8月3日,作为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十大行动”之一的交通违法全民举报行动正式启动。截至8月9日,短短一周时间,交警部门共收到市民举报379起,审核通过82起。
在接到的有效举报中,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工程车超栏板运输,已经有市民举报成功领取了500元微信红包和3分减分券。
细心的市民会发现,尽管违法举报参与程度高,但成功率偏低,只有约21.6%。通过数据分析,交警部门总结了审核通过率不高的7个方面原因:一是举报的照片比较模糊,车牌、车型看不清楚,很难判定;二是举报违法停车非严管路段;三是举报内容与违法行为不符;四是非原始图片,系翻拍;五是图片不符合规定要求,有些举报者没有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之时即时上传;六是同一辆车被举报多次,以第一个举报为主,其他举报作废;七是在安装有电子监控的地段拍摄交通违法。
“在原有通过‘台州交警’微信举报的基础上,我们新增加了视频举报、电话举报和现场举报三种途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违法处理中心主任黄官顺介绍,拓宽举报渠道,是为了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到交通道路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全民举报等行动,我市斑马线礼让和违法停车现象大为减少。
电话举报,顾名思义,市民可直接拨打“110”电话进行举报,也可拨打当地交警大队、中队的值班电话进行举报。举报时,市民需说明举报交通违法的车牌号、外观特征、违法时间、违法地点和违法内容等。
视频举报,交警部门已开通各县市区举报邮箱(市民可向当地交警大队查询),上传视频证据时,要备注举报人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举报违法行为的地点、内容,每个违法的视频时长原则上要求在1分钟以内。
现场举报,市民可直接到各大队和中队进行举报。
“全市各地将成立办案专业队,对市民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黄官顺说,经调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发放条件的,交警部门将于每月底前将上月的奖金通过微信平台发放给举报人,减分券通过“台州交警”微信直接发放至举报人的驾驶证名下。
需要注意的是,减分券只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举报人名下绑定的非营运小型汽车交通违法行为,只能处理6分(含6分)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1个记分周期内均可使用,过期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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