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在省内地级市率先出台《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试行)》
户籍一直是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昨天,记者从《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台州在省内地级市率先出台《意见》,进一步拓宽落户渠道,积极有序推进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意见》试行一年。
交保险满1年就可申请为常住户口
和以前相比,户籍迁移政策有何区别呢?
“以拓宽落户通道、鼓励非户籍人口落户为前提,对政策进行了调整,在许多措施上都体现了突破性。”市发改委主任颜士平说。
《意见》中提出,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在城镇有合法稳定就业,按国家规定在本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可在城镇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而台州户籍的农业转移人口则不受限制,可在城镇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
同时,全面放开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比如说,“500精英计划”人才、高校毕业生、技术人才、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愿意在我市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可举家在城镇落户。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引进人员,在所在县(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落户单位集体户口或者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婚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随同登记常住户口。
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同城同待遇
在各种公共服务中,子女教育问题当属最受关注。
《意见》中提出,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平受教育与落户地城镇居民同城同待遇。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地方保障资金。实现“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保障。
市教育局副局长罗鉴鸿表示,接下来,将符合进城落户条件的农民子女入学工作全面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超前预测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带来就读人数的变化,完善学校布局和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同时,进城落户农民子女与当地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并建立公办园生均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园奖补制度,加强学前三年幼儿园资助工作,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同等享受学前教育权利。
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与“市民化”如影随形的,是生活成本问题。农民进城落户,缴纳养老保险,有没有限制呢?
“只要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就可以在当地社保窗口办理。”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介绍,只要是台州户籍,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的进城落户农民,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住房也是大家关注的问题。各县(市、区)要将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当地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确保其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受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城镇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通过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租赁补贴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承租市场住房。
此外,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落实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等政策,支持缴存人异地使用。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