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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全省首创审批专项“容错免责”制
2017年09月10日 09:47:16 来源: 台州日报 记者 李贝妮

  9月8日,浙江立兴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徐立坚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得益于容错免责机制,企业遗留多年的土地审批问题得以解决,不需多久,企业便可拿到土地证,恢复正常生产。

  9月5日晚,三门县召开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三门县行政审批专项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在全省首创行政审批专项容错免责机制。

  该实施办法由三门县纪委牵头制定,适用于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包括“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和暂时未纳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审批事项。在办理过程中出现该实施办法规定可减轻或免责情形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容错免责。

  记者了解到,该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10个容错免责条件,并有相应的标准:看程度,是失误、错误,还是违纪违法行为;看动机,是为公的无意过失,还是为己的谋取私利;看条件,是客观条件不具备导致的失误和错误,还是主观故意的违纪违法行为;看程序,是否经过本单位审批窗口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看规定,是否符合省、市、县等各级有关文件决定;看后果,有无造成不可挽回的重大损失。

  在审批单位的支持下,该县第一批20余家土地批而未供的工业企业已解决遗留多年的土地审批问题。对此,企业主纷纷叫好:“容错免责机制的出台,不仅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创新,更是实实在在的帮扶行动,为我们企业的发展铺平道路。”

  “当前‘最多跑一次’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行政审批专项容错免责机制的出台,可以加快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服务最优的行政审批环境,保护一线审批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审批单位能大胆改革,敢于创新。”三门县委书记杨胜杰说,早在今年6月初,该县便结合当地“最多跑一次”改革发展实情,积极探索审批专项“容错免责”机制,意在尊重实干、鼓励创新,激励担当、包容失误。


标签: 三门;审批;最多跑一次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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