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台州 正文
有效破解工业用地紧缺 减少企业外流
台州市对“飞地”工业发展实施新政
2017年10月24日 10:59:27 来源: 台州日报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土地资源配置,有效破解部分县(市、区)工业用地紧缺,减少企业外流,促进区域之间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飞地”工业的若干意见》。

  “‘飞地’作为一种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横跨两个行政区域,牵涉至少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之前相关政策在落地过程中面临观念、平台、机制等多方面障碍,此次新政的出台将逐步解决以上问题。”市经信委主任鲍宗仁表示。

  扶持重点进一步突出

  据不完全统计,仅市本级就至少有40家以上规上企业(项目)面临土地要素制约,总投资额近200亿元,涉及需要解决的用地面积7000余亩。

  “换句话说,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些企业的用地问题,它们很可能会转移到台州以外的地区去发展,导致台州有效投资减少。”市经信委产业投资处负责人表示。

  对于因土地要素制约导致企业(项目)外流的现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提出要充分完善政策,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此次新政着重对以前相关政策做了重大调整优化,明确政策重点支持因资源要素制约,无法在本区域实施而需跨区域落户的上市、拟上市企业募投项目和其他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扩产增效项目。

  “飞出地”是指无法满足区域内相关项目实施需求,需要区域外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县(市、区),集聚区、开发区;“飞入地”是指有意承接“飞地”工业项目的县(市、区),集聚区、开发区。

  “飞地”工业项目需由“飞出地”和“飞入地”工作机构协商对接并由双方政府(管委会)签署协议。企业自主择地项目及租用厂房项目不列入“飞地”工业项目的范畴。“飞地”工业项目可享受“飞入地”的招商引资政策。对上市、拟上市企业募投“飞地”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

  指标考核进一步完善

  据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各县(市、区)政府受财政收入增长、转型升级等诸多经济考核指标压力的影响,自身亟需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来支撑当前及今后的区域经济发展,使得各地不同程度存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本位思想。

  虽然本地区资源、环境容量无法满足项目的落地需求,但主动对接“飞入地”进行“飞地”工业开发的积极性不高。

  此次新政出台后,相关指标考核将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工业产值、增加值、工业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等指标,同时计入“飞出地”与“飞入地”考核统计数据,项目投产后产生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由“飞出地”与“飞入地”按比例实行分成。

  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

  据了解,为保证新政顺利实施,目前我市已建立台州市“飞地”工业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和指导全市“飞地”工业发展;推进建立“飞地”项目常态化对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市县联动和县县沟通机制,及时掌握“飞地”工业项目情况和企业外迁信息,及时提出有效处置方案。

  “接下来,我们还将建立和完善‘飞地’工业项目报告机制,对未有效利用‘飞地’政策导致重点企业或重大项目外迁落户台州市外的,‘飞出地’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各县(市、区),集聚区、开发区应成立相应的“飞地”工作机构,专项负责本区域“飞地”工业项目的谋划对接工作。“飞地”工业项目经“飞出地”和“飞入地”双方洽谈约定,并形成书面意见报市“飞地”工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由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确认。这些都将有力助推我市“飞地”工业发展进入良性轨道,促进台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

标签: 工业用地;破解;企业 责任编辑: 洪慧敏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