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商报12月22日讯(记者 朱灵超)12月21日上午,台州市消安委办高层建筑专项整治组举行了全市高层建筑消防整治工作推进会,就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解决。
据悉,全市范围内具有高层建筑4242幢(不包括在建高层建筑),其中高层住宅3584幢公共建筑584幢,工业建筑74幢。
第二次专项督查时, 全市范围内共抽查了30幢高层建筑,其中,除了台州高新区三幢都是公共建筑外,其余九个县市区都是1幢居住建筑,2幢公共建筑。
相对于其他督查内容,在此次督查中,根据各督查组的实地检查,发现各地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较多。
“一方面是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另一方面是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堵塞、占用现象严重,以及电缆井或管道井普遍存在堆放杂物、占用现象,且电缆井或管道井未封堵到位。”市消安委办高层建筑专项整治组一位负责人说。
此外,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高层建筑内存放、使用液化气钢瓶现象严重;消控室未按规定2人持证上岗并实施24小时值班制;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混乱,主体责任不落实,未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消防设施器材无维保单位和人员等等问题存在。
“其他如电线未套管,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未划线标识,应急照明、应急广播损坏,未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书未签订,无消防安全经理人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依然存在。”该负责人说,这次督查过程中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是最多的。
针对高层建筑消防隐患突出问题,市消安委办高层建筑专项整治组要求各地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力,落实工作任务清单,逐步消除隐患,其中外墙保温材料、电动车集中充电、室内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疏散设施及微型消防站要优先解决。
同时,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主管部门,市行政综合执法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物业服务企业更要配合部门,真正落实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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