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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专门“捡漏” 拉车门盗窃频得手
2018年01月09日 09:58:00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没钱花了,偷点钱来用用。”于是,高某、杨某便开始“拉车门”盗窃,盗窃的物品除了钱财,还包括红牛饮料、乡巴佬鸡翅、打火机、香烟等。近日,玉环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最后法院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高某、杨某都是“95后”,在谈及作案动机时,他们说“手头紧,车门捡漏来钱快”。于是两人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伙同好友林某(另案处理)通过拉车门进入车内的方式盗窃财物,足迹遍布玉城街道、大麦屿街道和坎门街道。其中高某参与盗窃7次,杨某参与盗窃6次。为了掩人耳目,两人通常选择在凌晨作案,一人负责放风,一人负责选择车辆拉车门。

  “看起来档次高一点的车,我们就拉拉看,碰运气。”高某称,运气好时,拉开车门后能找到几千元现金以及中华香烟;运气不好时,只有一些零钱和零食。浑浑噩噩度过数日之后,与家人闹翻无家可归的两人到大麦屿派出所投案自首。办案法官提醒市民,停车之后要拉一拉自家车门是否上锁,不要给他人可乘之机。

标签: 盗窃;鸡翅;人民法院;大麦;盗窃罪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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