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京召开2017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情况通报会,通报了5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的情况,综合得分为71.75分,总体处于良好水平。台州市消费者满意度居全国第五,浙江第一。
据了解,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是中消协以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查的形式,调查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对消费供给、消费环境和消费维权的情绪反馈,以百分制形式作出的消费者主观评价。测评的对象是城市主城区的常住居民,在本地居住6个月以上,包括本地户籍以及非本地户籍,最近1个月有过线下日常消费行为的消费者。本次测评从2017年11月14日至2018年1月4日,在全国50个城市同步开展,总共历时52天。为保证被测城市的代表性,本次消费者满意度测评覆盖全国东、中、西部,涉及不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水平的城市。综合考虑城市的规模和代表性,最终确定了50个大中城市作为本次测评城市。然后根据城市不同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按照统计学要求,对应每个城市设计本地居民测评样本量。
为了做好这次测评,中消协专门设计了消费者满意度指标体系,包括3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27个三级指标。三个一级指标是消费供给、消费环境和消费维权。其中,消费供给是指市场商品和服务供给的层次、效率和创新是否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消费环境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形成的消费感知、享受到的消费体验与商家之间的友好关系是否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消费维权是指企业、行业组织(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等对消费者进行知识教育和权益保护的方式、效率效益是否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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