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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严查高层建筑消防隐患 全市3066幢高层住宅建筑设楼长
2018年02月07日 10:30:46 来源: 台州日报

  近日,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部署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知,目前,全市3066幢高层住宅建筑已设立楼长,778幢高层公共建筑已设立安全经理人。

  市消安委负责人介绍,为保证消防工作专业化,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或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担任。楼长则由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党员干部、综治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或业主担任。

  “设立高层建筑楼长制和安全经理人制,是我市严查高层建筑消防隐患的重要举措。”该负责人表示,高层建筑火灾具有火点高、蔓延快、火势猛、逃生难、扑救难等特点,防患于未然至关重要。“分楼到人”,责任到人,更能细化消防防范工作,助力全面铺开消防隐患排查网。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填补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和人员不够的空缺,推动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全天候监控。

  经过多次摸排检查,以及吸取各地高层建筑火灾的经验教训,我市主要揪住以下问题: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问题普遍,用电用气用火管理不规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问题突出,安全疏散通道不畅。尤其是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问题和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问题。“楼长们”主要职责为做好这些隐患防火巡查检查,目标把各个隐患消灭在源头,控制在未燃。

  消防安全工作需要落实“点面结合”,除“楼长制”外,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中,我市严格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八个一律”,全方位、立体化进行消防安全治理全包围。据统计,目前我市已设置充电桩高层建筑共有1538幢,划定电动车停放区域的共有1797幢,签订维保合同194家,落实消防系统检测报214家,安装消防远程监控系统186家。另外,全市针对高层建筑的行政处罚共有328起。

标签: 高层;建筑;整治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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