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火灾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紧急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明确规定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椒江公安分局区西派出所民警梁怀宇介绍,正确规范的使用行为,是避免电动车火灾的关键。
四类对象及场所,必须建立智能充电系统
笔者从椒江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了解到,我市要求有四类对象及场所,必须建立智能充电系统:居住人数较多的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工业企业,居民住宅小区、城中村及高层建筑、其他停放电动自行车较多的人员密集场所,机关、团体、单位等办公、活动场所。
其中,工业企业分为两类,一类是员工数在50人以上的,按员工数量的四分之一设置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系统;另一类是员工数在50人以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装智能充电系统。
目前,椒江已在居民小区、城中村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建成电动车充电站300多处。梁怀宇介绍,智能充电站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功能,方便又安全。
笔者随机采访了东升小区附近正在给电瓶车充电的居民张阿姨,她表示以前给电瓶车充电,不是在自家楼上接一根长长的电源线,就是将电瓶拎回家充电,费劲不说,还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如今,晚上下班回来,把电瓶车停放在这里,顺便接到充电桩上,投入硬币就开始充电。第二天上班,电已经充好了,啥也不耽误。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对于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据新《浙江省消防条例》第59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市消安委于2017年12月22日正式印发了《台州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于其中列举的火灾隐患,凡市民实名向市政府12345投诉热线反映,或者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热线、119火警电话、来信等方式举报查实的,将根据隐患的危险程度,给予50元至1000元的奖励。
一旦发生火灾,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及方法
发生电动车火灾时,在楼梯间已有大量烟火蔓延的情况下,盲目沿楼梯逃生疏散,是导致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只有一个楼梯出口的楼房,一旦一楼门厅或走道存放的电动车着火,这一逃生通道极有可能被烟火覆盖,导致难以逃生。
梁怀宇介绍,发生火灾时,应根据不同情况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及方法。
1.注意观察,如果发现楼梯间没有烟火蔓延或波及不大,楼梯畅通,应首先选择沿楼梯向楼外逃生。
2.如楼梯间烟火较大或被阻断,不可盲目沿楼梯向下逃生,而应在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向天台躲避,如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逃生,湿毛巾折叠8层后,可隔绝60%的烟气。
3.如房间外烟火较大难以逃生,可选择有空气、有水源的阳台、洗手间等位置,用湿毛毯、湿毛巾堵塞门缝、窗框,向门上泼水降温,同时拨打119,告诉接警人员自己所在具体位置,或采取大声呼喊、吹哨子、挥舞鲜艳衣物、打手电等方式求救。
4.住低楼层的群众,也可选择用缓降器、安全绳、连接床单等方式逃生,或向楼下抛掷棉被、床垫,然后双手抓住固定物,身体下垂,双脚落地跳下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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