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府办了解到,为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再创新辉煌,近期我市对涉企收费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并出台相关意见。
昨天,记者仔细翻看这份文件,发现涉及取消和降低部分涉企收费标准等多项内容。根据有关规定,我市降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中介网上竞价平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通过竞价平台竞价确定。对未通过行政审批中介网上竞价平台竞价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要引导中介机构降低服务收费标准,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同时,降低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标准。凡未制定会费收取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凡未经社团会员(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通过的会费标准,一律不得执行;凡会费标准之外的收费,一律取消。降低会费收取标准,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的会费标准在1万元以上的,原则上按现有标准降低50%。
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一律取消。对已到期或符合返还条件的保证金及时返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巩固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成果,对于依法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劳务工资保证金,企业可以以现金、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的形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政府投资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2.5%。
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为也将得到规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免除费用由中央财政负担,同时加大对有问题企业的处罚力度。禁止各商业银行“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行为,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转嫁成本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强制办理承兑汇票和借“过桥”抬高融资成本等行为,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据悉,目前我市正全面建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实行动态管理、常态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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