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州网3月14日讯临海的郑琪(化名),带着3岁的女儿丫丫(化名)到三门帮忙,结果丫丫走失了。
因为之前听人说“走失24小时后才能报警”,所以妈妈独自在街头疯找,结果孩子好好待在派出所呢。
为了帮孩子找到妈妈,民警们也是花了不少心思——在工作群、朋友圈强力推送相关消息,让警嫂照顾孩子等。
3岁女孩走失,妈妈街头疯找
3月11日,郑琪跟着戏班来到三门海游街道太尉庙。
郑琪的任务是帮戏班人员做饭,等她忙忙碌碌把晚饭做好,才发现丫丫不见了,什么时候不见了也不知道。
因为之前听人说“走失24小时后才能报警”,所以郑琪一个人反复在周边区域寻找,但始终不见丫丫的身影。
正当郑琪快急疯了的时候,戏班里的人告诉她,朋友圈在传一个消息,说是三门公安局海游派出所里有个走失的小女孩。郑琪看了一下照片,那小女孩就是丫丫,于是匆匆赶到了派出所,接走了女儿。
民警家属在照顾丫丫
警民爱心接力,女孩安全回家
这边,妈妈找丫丫急死了,那边,海游派出所民警为了帮丫丫找到妈妈,也是花了不少心思。
当天晚上5点多,海游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在海游街道首府广场附近发现一个小女孩在哭泣,身边没有大人,应该是走失了。民警陈欢聪和队员梅仪俊立即赶到现场找到了这个孩子。
因为孩子太小,根本说不清自己住在哪里和爸妈的电话号码,民警只能轻声地安抚她的情绪,然后抱回派出所照顾。这个小女孩,就是丫丫。
在派出所,丫丫哭闹不停,陈欢聪找来自己的妻子帮忙安抚,并在“海游所之家”工作群及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发布了“小女孩走失寻找家人”的消息,所里其他民警及其家人、朋友,也纷纷在朋友圈转发。
民警麻承柿的妻子送来了自己做的蛋挞,梅仪俊去超市买了零食……大家轮番哄着丫丫,慢慢地,丫丫停止了哭闹,安静地看起动画片来。当晚9点,得到消息的郑琪赶到了海游派出所。
警方提醒:儿童走失,可以随时报警
有的电视剧中有孩子走失了,家人找到派出所报警,剧中的民警可能会回答:“再回家找找吧,人丢了24小时才可立案。”郑琪可能这样的电视剧看多了,信了。
孩子走失超过24小时才可以报案,这个说法是真的吗?
其实,早在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其中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就是说,如果是儿童走失,可以随时报警,寻求公安机关帮助,并没有“24小时后才能报案”的说法。
民警还提醒,除了在孩子走失时立即报警之外,家长还可以提前做好以下几点,来协助警方掌握孩子的特征:带孩子外出,可以给孩子穿上颜色鲜亮的衣服、鞋子,出门前给孩子拍张照片,可以将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写在卡片上,塞在孩子口袋里。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家长的目光不要离开年幼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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