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州网3月16日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二大队3小时快速破获一起电动三轮车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
3月11日晚上8点多,有群众报警称在宁大线上郑乡石墩村路段发现一名男性伤者,可能是交通事故所致。市交警局直属二大队头陀交警中队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往事故现场。
“出事点位于上郑乡石墩村及毛家村交界路段,周围比较空旷,前后800米都没有住户,附近也没有视频监控。”勘察过现场的民警说,由于乡村道路没有夜间照明,现场只留下约15米长的肇事车撞人所留下的玻璃碎片,而被撞的伤员当时已被送往医院救治。
侦查人员对玻璃碎片进行辨认、比对后初步认为,肇事车可能是面包车及有玻璃挡板的三轮车。由于案发地点位于石墩村及毛家村交汇处,结合案发现场情况及时间判断,民警判断肇事车往沿线村庄逃逸的可能性较大。
于是,民警以事故现场为中心,分组连夜对公路沿线12公里路程及11个村庄进行走访排查,却没有发现任何线索。为了尽快破案,该大队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专案组。
经过多方分析,专案组决定,继续扩大搜索范围,对肇事车辆有可能经过的路口逐一进行地毯式排查。当晚11点多,侦查人员在离案发现场约200米的小溪里,发现了一辆侧翻的三轮车。
“从散落的物品来看,那辆三轮车像是从堤坝上坠下去的。”头陀交警中队中队长黄建军跳下小溪对散落物进行检查,发现了该三轮车有玻璃挡板,且水里又没有任何玻璃碎片。这说明这辆三轮车在坠落时就已经没有了玻璃。
随后,民警在对溪中打捞上来的物品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中一把竹椅上写着“李某”的名字。经查询,李某是黄岩上郑乡人。同时,民警通过相关监控资料了解到,李某确实在当晚8点多驾驶该三轮车从上郑乡政府开出。
案件有了新的突破。正当专案组派人准备去找李某时,宁溪派出所打来了电话,称李某已经投案自首,且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此时,这个案件距离发生时间才过去3个小时。
据李某交代,当晚他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由东往西途经宁大线上郑乡石墩村及毛家村交界路段时,因视线不良,与行人胡某发生碰撞。随后,李某心生恐惧逃离现场,而伤员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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