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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社发集团推行工程项目“廉政合同” 不守纪律要付违约金
2018年03月16日 16:30:03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罗浩榕 袁静怡

  中国台州网3月16日讯 近日,台州市社发集团下属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与广东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乙方)签订国家电机及机械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配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合同当中增加了“乙方如有违反廉政规定并被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处的,向甲方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等条款。该合同价约为192万元,意味着乙方一旦违反该条款的话,就得支付19.2万元的违约金,这极大地增加了乙方的成本。

  这是市社发集团从源头上遏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腐败,推行工程项目“廉政合同”的一个缩影。该集团是我市负责社会事业公益项目的国有企业,负责建设实施的项目众多,且项目建设金额较大,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隐患。为避免“项目刚上去,干部倒下来”的现象出现,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廉政建设要求,该集团推行工程项目“廉政合同”,在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版本里建立健全廉洁条款,各方通过协商自愿在合同中增加对腐败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的约定,增加行贿成本,极大提升公建项目腐败的经济处罚力度和震慑力。

  在推行工程项目“廉政合同”的同时,市社发集团与各工程参建单位层层签订项目廉政责任书,内容涵盖责任目标、责任范围及责任主体、责任处理等方面,廉政责任覆盖面达100%,并在各施工现场设置廉洁从业“十不准”公告牌共11块,公布举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接受全社会监督。此举不仅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各项活动进行明文警示和有效约束,还有效预防了商业行贿受贿等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也降低了工程建设的廉政成本,使各方主体关系更加明朗融洽。

  风清气正才能产生巨大的效益,轻装上阵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相关统计,由市社发集团工程管理公司集中统一管理的各项工程合同累计金额约为16.27亿元,通过设立“廉政合同”建立严明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避免支付廉政违约金总计1.63亿元。不仅发挥了“不敢腐”的震慑作用,还在促进惩防并举、深化标本兼治上走出了一条新路子,确保打造精品工程、廉洁工程、放心工程、满意工程。

标签: 廉政;违约金;廉政合同;合同价;工程项目;条款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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