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互相帮助。可60多岁的樊某却因邻里纠纷产生矛盾,怀恨在心,竟然趁夜深人静,放火泄愤,不但给邻居家造成损失,自己也触犯法律。
事情要从去年12月4日说起。“着火啦着火啦!”夜深人静时,莫某闲置的老房子突然冒出浓烟。在附近邻居们的帮助下,大火及时扑灭,尽管没有人员伤亡,但莫某家和隔壁另外一家的老房子被烧得面目全非,损失惨重。
好端端的房子没人居住怎么会突然着火,令莫某和邻居们感到有些蹊跷。通过逐一排查,民警终于发现了附近的樊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事实和证据面前,樊某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原来樊某和莫某本是邻居,30年前因造房子的事闹过矛盾,心中一直耿耿于怀。到2017年的时候,自己房前修塘造路没有成功,认为是邻居莫某家的房子挡在那里导致修不成路,想起以前和莫某家的诸多纠纷,不由心生怨恨,想要报复邻居家解气。
于是,樊某先后两次拿着鞭炮放在邻居家的老房子弄堂口放,不过都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只是吓了一下邻居家。
到了案发当日,樊某心里的火还是没有降下去,就想着去把邻居莫某家的老房子烧了寻求报复,烧老房子莫某会害怕,而且不会伤到人,而且房子没了也就没法挡他的路了。当晚,樊某悄悄来到莫某家附近,当发现有监控后,樊某拿了个蛇皮袋挡住自己面部,他以为这样就查不到他了,随后用打火机点燃稻秆,见稻秆烧到二三十厘米高的火焰,樊某即逃离现场,回到家里继续躺床上。
过了没多久,当听到外面救火的声音后,怕别人怀疑到自己头上,樊某又返回到着火现场,还和莫某商量怎么去救火。
经审理,天台法院以放火罪对樊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