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18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施佳琦 市委报道组 陈耿 洪洁)“本人骑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被警察蜀黍教育,在此发朋友圈曝光自己,集齐20个赞即可和警察蜀黍说再见,请朋友们动动小手为我点赞,也请大家以我为鉴,骑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别闯红灯,别逆行,别进入机动车道。临海交警温馨提示:遵守交规,平安一生!”
这两天,台州临海人的朋友圈中出现了一项新颖的“集赞活动”:电动车交通违法悔过集赞。对于这样的集赞朋友圈,有人觉得意外,也有人为此点赞,“这教训好啊!”
据了解,朋友圈集赞放行的“新招”是临海市涌泉交警中队本周刚刚推出的,两天时间内,已经有十几人发朋友圈吸取教训,集赞者集中在二三十岁的年轻群体。
“之前在微博上看到其他地方有这样的做法,尤其对于年轻群体效果不错,更容易悔过,还起到了监督和宣传的作用。”临海涌泉交警中队交警葛卫林说。近年来,针对交通违法处罚,一些地方也曾进行过执法方式创新,如行人闯红灯被罚站岗,直到抓到下一个违规行人为止;启用“人脸识别”技术,对行人闯红灯进行抓拍曝光等。不过,这些创新手段往往容易引发争议,被网友质疑缺乏法律依据,侵犯个人隐私。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交通违法后发朋友圈表示悔过并接受监督,既是对当事人的警示,也是一种宣传教育的手段。
在以往罚款处罚的基础上,对于愿意悔过并纠正行为的轻微违法者,临海交警此次针对不同年龄和不同文化程度的电动车驾驶人,设置了不同的代替处罚的方式:年轻人会使用微信的,可选择通过朋友圈集赞的方式自我曝光。年纪较大的、不用微信的人就通过读安全提醒或签订《电动车安全驾驶责任书》接受教育。遇到一些老人不识字或出现了轻微交通事故的,可观看台州公安电动车事故视频。
“长记性了,以后再也不敢开电动车违法了。”4月17日,因未带头盔驾驶电动车的年轻女士李某接受“集赞处罚”,很快在朋友圈集赞25个。“大多数群众都觉得,朋友圈集赞免罚的方式比较新鲜,而且不会耽搁太久出行时间,相对更愿意接受。”葛卫林告诉记者,实行“集赞活动”后,执法中已经遇到消息比较“灵通”的年轻人,因受朋友圈的警示作用而自觉遵守交规。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