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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
2018年04月28日 08:28:04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记者 颜静

  上网买买买,快递收不停,已经成为当下台州老百姓的消费常态。

  2017年台州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达53945万件,同口径同比增长34.46%。截至去年年底,全市共有EMS、顺丰、申通、圆通等22个获许可经营的快递品牌,132家快递法人企业,587个快递企业分支机构,17家快递分拨中心,快递从业人员达到11771人。

  在近几年我市快递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不少问题也逐渐显现:快递车辆受限造成上路难,面单信息泄露顾客隐私,投递方式争议不断……

  5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今后,我市快递行业将迎来哪些转变?台州市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陶官忠对《条例》重点内容作了解读。

  快递车辆通行受限

  对快递员来说,机动灵活、载货量较大的电动三轮车是“最后一公里”投递的重要交通工具。但个别快递配送车辆扰乱城市秩序、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时有发生,不利于文明城市的推进,由于没有专门针对电动三轮车的管理办法,许多小区自立“规矩”禁止快递车辆进入,影响快递员作业导致投递效率降低。

  新规: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

  《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

  同时,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签订合同、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等方式,为开展快递服务提供必要的便利。

  快递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车辆。快递从业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快递从业人员所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照民事侵权责任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实名制推进有成效

  2016年6月1日起,快递实名制作为国家行业标准开始施行。陶官忠告诉记者,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大部分用户和快递企业都在认真配合,也存在个别寄件人不愿意配合快递员查验实名信息。

  新规:非实名制登记快递,快递员有权拒收

  《条例》规定,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如实提供以下事项:寄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收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

  同时明确,除信件和已签订安全协议用户交寄的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也就是说,以后如果寄件人不配合提供实名信息,快递员有权利拒收快递。”陶官忠说。

  “最后一公里”投递难

  网购普及的同时,末端网点安家难、快递上门投递难等“最后一公里”问题也成为大众关注的热点。这两年,智能快递柜的出现有效缓解了这一困扰,为收货不便的消费者提供了便利,问题却接踵而来。

  “即使家里有人,有的快递员未和我们联系,就把快递放在快递柜里,不愿意送货上门,这不是给我们添麻烦吗?”家住椒江某小区的赵女士对此深有感触,她说,个别快递员图省力的行为,导致自己和家人常常为了下楼拿快递而多跑好几趟,有些很大或很重的包裹都要自己想办法搬上楼。

  对此,不少快递员也有苦楚:“我们平时送件时,许多收件人都在上班。有时候时间一直凑不上,带着货物一趟趟送,不仅耽误他们收件,也影响我们作业效率。现在人手就不够,遇上‘双11’等快递高峰时段快递爆仓,为了及时配送我们都加班加点,希望顾客能多多理解。”

  新规:未经同意将件放入快递柜属违规

  为了降低快递企业发展经营网络、布局设点的成本,《条例》要求将快递相关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地方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规定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的快递末端网点,无须办理营业执照。

  《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据寄件人的要求进行处理。

  “过去快递员送货上门,客户可以现场当面查验,但是放在快递柜,商品出现问题,责任就很难划清。”在圆通快递台州椒江分公司总经理何宗斌看来,新规对此有了明确的界定,“如果快递员得到客户同意,将快件放在快递柜,就意味着放弃了当面查验的权利,商品出现问题,快递员无需负责。”

  记者了解到,为了方便用户取件,去年开始我市多家快递公司都开始通过“菜鸟驿站”等专门的物流服务平台,为网购用户提供末端网络的包裹代收服务。

  “目前,包括标准驿站和基础驿站在内,椒江已有上百个菜鸟驿站服务点。顾客可选择将货物投递到就近的菜鸟驿站,随时凭提货码取件,非常方便。”何宗斌告诉记者,这种方式节约了每家快递公司分别设快递投放点的成本,在用户中的反响也很不错,接下来将继续推进,“我们也会加强服务,多与收件人沟通,如需上门服务的一定会送到位。”

  快递损失用户如何索赔

  过去,因快递延误、丢失、损毁等情况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也出现过许多由于快递公司推诿责任,消费者在索赔过程中未能满意解决的问题。

  新规:用户的合法权益将得到保障

  关于索赔问题,《条例》规定,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条例》明确,快递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如何保障顾客隐私不被泄露

  顾客隐私涉及个人信息安全,如何保障隐私不被泄露是大多数寄件人最关心的问题。近年来,多家快递开始使用隐形面单,快递单上的部分个人信息被隐藏,从而达到加密效果,防止他人从单子上窃取消费者个人隐私。

  但是近来,快递企业员工出售客户运单信息的事件不断,许多市民开始担忧,即使签署了保密协议,也不能防止个别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这也意味着,保护个人信息不能止于“隐形面单”,还要从法律上加以管理。

  新规:泄露寄件人隐私最高罚款10万元

  《条例》规定,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若有以上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标签: 快件;快递;条例;隐私;驿站;个人信息;顾客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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