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台州市黄岩区官方微信“黄岩发布”,发布一则消息——
“关于对周祥辉党纪立案并暂停履职的决定:经黄岩区委同意,黄岩区纪委决定对周祥辉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同时,黄岩区委决定暂停周祥辉履行职务。”
这是黄岩官方针对此事连续发布的第二则通报,此前一天的“黄岩发布”称:针对媒体报道和最新举报情况,黄岩区委高度重视,区纪委等单位正在对周祥辉有关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将依法依纪依规处理。
在官方的这两则发布内容里,实际上涉及了两个人,一个是举报者池文,一个是被举报人周祥辉。
池文,原是台州市黄岩区公安分局的一名警察,而周祥辉当时是该分局的副局长,也就是池文的领导。
从2016年5月到2017年7月的一年多时间里,池文通过自行购买相关器材,利用跟踪偷拍等形式,拍到了周祥辉和一名女子在某小区别墅地下车库内发生性关系的视频,其中有三次发生在周祥辉正常的上班时间内。
随后,池文将这些证据移交给黄岩区纪委等上级部门,对周祥辉进行了实名举报。
举报的结果跟池文预想的不一样:黄岩区纪委和黄岩公安分局认为,虽然周祥辉向纪委承认存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违纪行为,但因“未造成不良影响”,所以最终没有给予任何处分。
周祥辉此后被调离黄岩公安分局,目前任职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池文因这次举报,在2017年8月至9月,被黄岩公安分局关禁闭7日,禁闭结束后,又被行政拘留6日。之所以要连着关13天,黄岩公安分局认为,池文通过秘密安装跟踪器的方式窥探他人行踪并进行跟踪的行为,已构成侵犯隐私。
拘留期结束后,黄岩公安分局又下发文件,要求池文调离公安机关。目前,池文在黄岩区上垟乡政府上班。
事情到此并未结束。
今年2月,已离开公安系统的池文,又接到区纪委派驻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的《立案通知书》: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经黄岩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池文同志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
这些结果,池文觉得难以接受,在今年4月,他一纸诉状,将黄岩公安分局告上了法庭,认为自己“不应受到治安拘留6天的行政处罚” 。
5月10日,台州市玉环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过双方辩论,当庭未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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