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家事审判最大的难点不在于“断”,而在于如何在调解或裁判过程中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老人的晚年生活,以及平息当事人的纷争。
2016年5月,椒江法院被确定为浙江省5家省级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试点至今,该院共审结家事案件1452件,调撤率达63.8%,且无一申诉、信访案件。
坐下聊一聊
沙发、书橱、绿色植物、柔和灯光,乍一看,这就是一个普通的会客厅,然而墙上的法徽告诉人们,这是法院的家事调解室。椒江法院民一庭庭长张辉说:“这样的调解室突出了‘和合’理念,营造一个温馨的环境,缓解当事人之间紧张和对立的情绪。类似的设计理念。在我们家事审判专区的各个地方都有所体现。”
的确,笔者依次参观了放置着圆桌式审判台的家事审判法庭,以“孝道、家和、反家暴”为主题的家风文化墙,设置了儿童游乐区和哺乳区的亲子(母婴)室等,发现家事审判专区的每一个角落,都呈现出浓厚的家庭氛围。尤其是亲子(母婴)室,十分贴心。法官还能参考未成年子女在亲子室中与父母单独相处时的亲近程度,确定抚养权归属。
张辉介绍,这个审判专区是台州市首家家事审判功能区,着重体现了处理家事案件所需要的人文关怀。
除了专门的审判场所之外,椒江法院还组建了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和审判辅助团队。审判团队成员均是社会阅历丰富,耐心、细致、善调解的女性法官,审判辅助团队则由心理咨询专家组成。对于性格偏执、情绪波动大的当事人以及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专家将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修复他们的心理创伤。
大家帮忙调
“我要离婚,我跟他性格不合,经常吵架,真的过不下去了。而且我们已经分房住很多年了。”“我不同意,我们是自由恋爱才结的婚,没有不合,生活里有些磕磕碰碰也正常。”离,还是不离,这是一个问题。面对剪不断理还乱的家事案件,椒江法院以“调”为主开药方。
一方面,该院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工作机制,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对于尚能挽救的婚姻,法官在了解双方的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情况的基础上,尽力调和婚姻危机。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官会劝导当事人调解离婚,让他们好聚好散。对部分冲动离婚的当事人,则特别设置了离婚冷静期,促使双方保持镇静、理智,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感情修复方案。
审理家事案件的林平法官说:“许多夫妻都是由于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在气头上来到法院要求离婚。我们做做工作,让他们冷静下来,自然就和好了。”
另一方面,椒江法院联合多家单位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该院邀请区妇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进驻诉讼服务中心,并和区司法局、妇联一同建立了“1+2+N”联调机制。“1+2+N”模式是指由1名区司法局常驻法院的工作人员、2名特邀调解员和全区各家调解组织组成调解网络,将各类家事纠纷分流疏导,就近、就地化解家庭矛盾。
创新机制好
“你说孩子让谁带比较好?”
“小孩还小,妈妈带好一点。”
“但是爸爸的收入比较高,妈妈工作不稳定”……一场离婚案件的庭审结束了,但是围绕着抚养权问题的讨论才刚刚开始,这是椒江法院的陪审团正在履行自己的职能。
根据家事案件的特点,椒江法院组建了家事案件陪审团,旁听案件庭审。陪审团的成员会在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抚养权归属何方更有利于子女成长、婚姻过错事实存在与否等问题上提出意见或建议,供法官裁决时参考。这种新制度不但能够减轻法官压力,还能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椒江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创新,起草并完善了《家事案件审判规程》,规程涵盖了上文提到的大陪审制度以及家事调查、判后回访帮扶、离婚证明书等多种新制度。
家事调查是指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可以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抚养情况、亲属关系等特定事项,以及当事人的身心状况、家庭关系、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程度和其他必要事项进行调查。同时,椒江法院明确规定,要对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开展判后回访帮扶,特别是对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要逐案回访。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椒江法院建立了离婚证明书制度。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将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出具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仅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避免隐私泄露。实行该制度至今,椒江法院已向210件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出具了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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