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响应国家节水行动,近日市府办正式下发《台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对未来三年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出一系列部署。
作为全省唯一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市,此次改革将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不增加农民负担为前提,坚持“节水减排”“改革富民”等原则,确保到2020年改革覆盖全市各灌区各乡村。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将改变我市当前农田水利设施责任主体不明、水利设施运行管护经费不足、农村水利水务管理松散、农户用水方式粗放等现状,实现农业灌溉治理体系的根本转型。”昨天,市水利局副局长王显勤在解读这份文件时表示。
未来一段时间,台州将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包含:运行成本,主要指灌水员工资、提水动力费用等;末级渠系维修养护成本,主要指“最后一公里”农田水利设施(包括泵站、灌溉渠道管道等)的维修养护成本;水源工程管理维护费用,主要包括水库、山塘、堰坝、河道等工程正常运行所需的标准化管理维护费用。
在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我市将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适应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
建立农业节水奖励制度。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易于操作的农业节水奖励机制,建立健全水务员工作考核等节水绩效奖惩制度。
推行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以明晰产权归属为重点,探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确权发证工作,并由县级政府或其授权部门登记颁发产权证书。积极探索通过股份量化、股份合作等形式,将村级集体所有的农田水利设施资产转为集体股权或量化到受益农户,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跨乡镇、村的工程,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由上级负责协调。探索股权流转交易、实体化经营、规模化运营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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