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台州玉环市清港镇的王先生遇到了烦心事,自己新买的货车,在进行保养时,被维修店的店主发现,这辆车的发动机型号,和车辆的信息并不一致。
据了解,这辆自卸货车是王先生今年4月份在当地一家汽贸公司以97000元购买的,车辆的型号为“SH3042VFDCMW1”,发动机型号显示为“WP4.1Q140E50潍柴动力扬州柴油机有限公司产的103W发动机”。
但是,这辆车实际的发动机型号,应该是“YN38CRE2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产的85W发动机”。也就是说,他所购买的这辆小货车的车辆型号和发动机型号是不匹配的。
发现这个问题后,王先生来到汽贸公司要求退车还款并对其由于购车导致的各类损失进行赔偿,商家却不愿承担额外的赔偿,双方协商不下,于是他向12345投诉中心进行了举报。
玉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陪同王先生再次来到该汽贸公司。对方解释,王先生的车发动机型号不一致,是因生产厂方操作员失误,将原本登记的发动机的合格型号选错,造成了发动机型号与车辆实际信息不符。
但是,汽车生产厂方也未给出书面证明。同时,汽贸公司以车辆未出现安全性能的故障,及发动机的整体或主要零部件无质量问题为由,拒绝额外赔偿,协商一度陷入僵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认为,汽贸公司未如实告知当事人该车真实信息情况,应当承担部分责任。最终,王先生同意退还所购的自卸车,汽贸公司则同意退款123000元。
台州玉环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要认真核对车辆信息、查阅相关合格证书,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尽可能避免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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