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仙居县安洲街道柱岩村。一幢二层小屋楼顶,工人把旧瓦片拿掉,换上新的瓦片。楼下,村干部正在跟低保户李风球老人说着话:“第一笔危旧房改造的资金这两天就会转给你,你注意下,钱到了就可以领出来付给工人们。”
这两天,顶着炎炎烈日,柱岩村党支部书记王寿龙忙着给村里低保户申请危旧房改造。仙居县刚刚出台了《仙居县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方案》。根据新规,农村困难户申请危房修缮,可以得到最高1万元的补助。
今年2月底,仙居县纪委监委在一次调研活动中,发现当时实施的《关于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的意见》靶向不够精准,一些农村赤贫户反而被挡在了救助门外。在精准扶贫的关键时期,仙居县住建局立即废止了这份扶贫文件,引来群众叫好(详见本报5月14日第4版)。
随着旧文件的废止,仙居县住建局等多部门走村入户。经过4个多月的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后,一项“更接地气”的新政终于出台。
“补助标准更细化,资金发放更直接,监管更严格。”仙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增加资金投入,加大了对特别困难家庭倾斜支持;危房修缮(租用)每户补助标准从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1万元,危房新建、改建、扩建、置换住房每户补助标准从9000元提高到1.8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人群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原则上可上浮20%;资金发放更直接,第一次拨款时间为改造住房开工后半个月内,拨款金额为补助资金的50%;监管更严格,住建、农办、财政、民政等都要根据分工履行监督审核职能。
“政策红利无法救助最困难的群众,精准扶贫效果必然打折扣。废除不合理的旧政策,就是酷暑里下的‘及时雨’。”仙居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郦森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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