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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台州殡仪服务收费管理实行新规
2018年09月30日 09:20:17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记者 叶晨阳

  日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10月1日起实行,旨在加强殡仪服务收费管理,适应殡仪服务行业发展要求。10年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根据该通知,我市殡仪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火化(含普通炉、捡灰炉)、普通存放、骨灰寄存、普通化妆、遗体理发、遗体消毒、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花圈花篮租赁服务收费,其中遗体接运费、普通炉火化费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其他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延伸服务项目由市民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未经市民政和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延伸服务项目,殡仪服务机构不得开展,不得收费。

  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列入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的遗体火化(普通炉)费、接运费、普通存放费(含冷藏)、骨灰寄存费等的执行范围,及对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残疾人、“三无”人员、低保户等特殊对象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具体按各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通知要求,殡仪服务机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殡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自觉接受丧属和社会监督。殡仪服务机构提供的殡仪服务项目应由丧属自主选择,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殡仪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应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的事项、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属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票据。

  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广大市民也可拨打12358等电话投诉举报。

标签: 殡仪;服务;收费;服务机构;延伸服务;服务行业;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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