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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货款,无法有效维权
2018年11月20日 14:38:19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记者 郑舒静 章韵

  在“互联网+”的时代,网购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可是,你在网上买的东西都靠谱吗?日前,三门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花3万元在淘宝网上购买四轮电动车的买卖合同纠纷。

  三门的陈某,为方便接送孩子上下学,想买一辆四轮电动车代步。经过在淘宝网上搜索比对,陈某被一款外形酷似“路虎小揽胜”的四轮油电两用电动车所吸引。经过沟通后,卖家告诉陈某通过微信付款可以打折,为了享受折扣,陈某便通过微信转账给卖家3万元的购车款,卖家也如约发货给陈某。

  收到新车后,陈某迫不及待地开始试驾。不料,车没开出去几公里,整辆车就像拖拉机一样一边发出噪音,一边抖动,完全无法正常行驶。陈某立即找卖家协商。卖家答应陈某可以和厂家更换零件,更换后就可以正常行驶,或者可以选择退货,但要扣除30%的手续费。陈某觉得,明明是产品质量有问题,退货就要损失9000元,哪有这样的道理。

  然而,由于陈某通过微信转账付款,无法申请淘宝退货退款及要求淘宝第三方介入,在与卖家长时间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陈某一纸诉状将卖家告至三门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其退货退款的诉求。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证据尚不足,因购买的电动车是三无产品,主张质量存在问题,但没有相关的检测报告,若要举证质量问题,需要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鉴定,而“三无”产品因没有相关参考标准,是不予以鉴定的。且被告目前已没有进行销售活动,淘宝网上的店铺也已经关闭,被告所在地又是外省,更不会主动积极应诉。

  经法官一番释法明理,陈某也意识到自己在网上购物不够谨慎,不仅吃了亏,还很难去讨一个说法。最后,陈某以进一步补充证据为由,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

标签: 电动车;卖家;法院;退货;买卖;微信;退款;互联网;转账 责任编辑: 金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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